公共资源怎么变成了个人收入
郑州经适房面临的问题,国内的其他城市同样存在。如武汉发生“六连号”事件,北京、重庆也出现过大量经适房违规出租。
至于经适房问题层出不穷的原因,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一位专家认为,表面上看,问题出现在经适房的准入审核关口,一方面政府部门难以准确掌握居民的实际收入和财产状况,各部门之间信息无法联通共享,公示制度也常常流于形式,难以做到真正的公平,以致发生骗购和权力寻租等问题。另一方面由于有关部门人员紧张,仅凭街道里的两三名工作人员,完成所有经适房申请对象的资格审核、复核及对房屋的管理,难免会出现疏漏。
“在经济适用房的准入分配管理上,除了普遍实施的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外,不少地方还对经适房摇号进行现场直播,接受公众的监督。”该专家说,经适房出问题的最根本原因是能提供产权的经适房与商品房存在巨大的价格差,带来巨大的权力寻租和牟利空间,给某些人提供了可乘之机。以郑州为例,郑州经济适用房之所以从“无人问津”到“井喷”,正是因为郑州经适房和商品房的价格差从2001年的200多元上涨到2009年的2000多元。
“经适房补的是砖头,而不是人头。”该专家表示,由于经适房具有产权,申购家庭获得了经适房购房资格,就相当于获得了经适房和商品房的价格差。在商品房价格暴涨的情况下,经适房常被用来违规出租或缴纳少量“转商”费用后出售,一转手往往就是数十万元的利润,等于把政府补贴的经适房和商品房的价格差这一公共资源转变为了个人收入。
作为反对经济适用房政策的代表人物,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开发商交了商品房的土地出让金,业主购买后土地升值就是自己的,而经济适用房是不交土地出让金的,那么购买后土地升值就不应该是你的。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在配售过程中无偿地转移到个人,从一开始就是错的。政府认为亏了,所以要求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能卖,卖要再加一部分钱,如果不转让,这个便宜就永远让你们家占着。经济适用房让配售家庭白捡了土地的价值,从经济学和法理上讲不通。保障性住房的政府责任不可推卸,但经适房不明确共有产权性质,取消投资投机属性,则变成变相商品的资源再分配,失去了保障的本质,这种保障的结果只会产生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任志强还认为,这种不公还体现在经适房分配的其他层面,比如正在享受经适房的人是否符合条件?“正是分配里的不公平形成了社会上很大的怨气。”
多地住房保障体系全面改“租”
对于保障房该不该包括经适房,一直是争议较大的问题,有人认为取消经适房因噎废食,有人则认为当断则断。尽管该不该取消经适房在理论层面仍然争执不休,但在实践层面,很多地方政府已经选择减少、停建经适房。
早在2008年年底,湖南省长沙市房管局就曾提出原则上不再新建经适房。2009年年初江苏省常州市也宣布市区不再新建经适房。
2012年3月,《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提出,除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外,暂停新建经适房,将其供应对象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随后,江西省也于4月发布《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要从2012年开始停止新建经适房和限价房,公租房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点。2012年8月,河南省成为全国第三个明确表示停止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