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贾康:房地产新规虽好也难免"误伤"

2013-03-04 10:35:00 来源: 大众日报 
字号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3月3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一回应了“热点”税改问题。有鉴于此,个人所得税征收要寻找时机创造条件,把现在的分类征收推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征收,综合多种情况统筹进行调整。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回应税改热点

近年来,任何关于税收的问题都能引起热烈的讨论,但最让人关注的无疑是个人收入所得税、房产税等与百姓收入、生活密切相关的税种改革。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3月3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一回应了“热点”税改问题。

个税起征点不是越高越好

“个人所得税和每个人的利益都相关,大家也非常关心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问题,但是我们认为起征点并不是越高越好。”贾康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划定,要综合其他因素通盘设计,比如说,根据家庭赡养系数进行扣除就非常重要,只有针对不同的具体家庭情况作必要扣除,才能使个人所得税税负更公平合理。

有鉴于此,个人所得税征收要寻找时机创造条件,把现在的分类征收推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征收,综合多种情况统筹进行调整。

房地产调控新规有利有弊

新近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新规中,有一条是对二手房交易所得征收20%的税。贾康认为,此规定一出,实际效应是在二手房市场上增加了交易的实际税收负担,在目前房地产市场供不应求是主要矛盾的实际情况下,这种增加了的税收负担一般情况下需要买房者来承担,这确实减少了一些人成交的可能性,这些人可能不想出或者没有更多的钱承担新增加的税收,这样总体上是给二手房市场降温之举。

如此一来,具体受影响的有两类人:一类是买房就为了转手卖房获利,即大家所说的投机类买房者,抑制他们成交对于一般人来说是能接受的,具有正面的效应;但同时改善性需求也会被抑制,带来“误伤”的后果。这些二手房市场的需求,可能不得已转入新房市场,必然会增加新房市场成交的热度,这需要引起重视。

“虽然有‘误伤’,但在现阶段,管理部门综合权衡以后,总得先解决主要矛盾。”贾康认为,这或许表明,这样一个政策并不是恒定不变的,以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动态优化。

“如果以公租房为重点的保障房有效供给基本到位的话,商品房市场上的房价问题就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有杀伤力。”贾康说,当所有低收入阶层、收入夹心层都住有所居后,大家就可以相对从容地行使消费者主权,对应着开发商的生产主权,大家在公平竞争的情况下做自由选择就是了。因此对政府来说,在保障轨道上要管好托底,在市场轨道上要管好公平竞争规则,同时推进制度建设,比如说交易环节、保有环节都要收税,税和费应该加以总体优化整合。“现在我个人认为推进制度建设是有明显的争议和阻力的,大家应寻求基本共识,推进不可避免的制度建设。”

开征环境税降低企业所得税

为进一步达到节能减排效果,通过税收手段加大环保力度,贾康建议,开征环境税同时降低环保企业所得税。他递交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环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提案》。

贾康表示,目前我国已明确将在“十二五”期间进行环境税改革。开征环境税的好处在于,对污染排放主体通过税收手段进行约束,但环境税无疑将加重企业负担,抬高企业成本。为此,他建议在征收环境税的同时,进一步下调企业所得税。“目前我国环保企业中,所得税是主要税种,税率为25%,原有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对于投资回报相对较低、回报期限较长的环保产业来说,作用并不明显。”建议比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标准,减按15%的税率征收。在不增加企业总体税赋的同时实现节能减排,以实现“双重红利”。

(魏然 吴允波 贾瑞君)

 

[作者:陈璞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