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孙娟)走在郑州街头,会发现很多沿街住宅“破墙开店”,甚至有些商铺是开在临时搭建的非法建筑物内,这不仅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影响城市交通畅通和市容环境,而且形成了“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恶性循环。
昨日,市政府下发《关于整治规范郑州城区生产经营场所的意见》,决定对郑州城区存在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集中整治,沿街住宅“破墙开店”将成为重点查处对象。
看看违法经营场所归谁管
涉嫌违法的城区生产经营场所都归属哪个部门管理呢?
《关于整治规范郑州城区生产经营场所的意见》明确指出:属于违法建设的,报市城乡规划局或者市、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属于违法搭建的,报市、区城市管理局;属于改变房屋用途的,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属于“破墙开店”、非法建筑的,报市城乡规划局;属于改变建筑物内部结构的,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属于在市区建成区居民住宅楼内开办餐饮服务场所的,报市、区环保局。
在本意见下发之前已经核发营业执照的,要在年检的时候,核验其生产经营场所是否合法合规,若发现不合规,不得继续作为生产经营场所,要求其在半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场所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依法为其办理营业执照并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