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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湖南筹划房产税征收细则 或将推广至全国

2012-08-21 15:57:00 来源: 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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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近,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透露,湖南、湖北两个最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房产税扩容范围包括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据悉,此次试点与上海、重庆不同的是,计税依据由原来的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

  这个试点的消息在去年12月份就传出来的,当时在三亚召开全国部分城市财产行为税的工作座谈会,国税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司长陈杰说今年税收政策改革重点之一就是在湖北、湖南开展房产税改革试点。今年年初全国两会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也明确表示今年将适当扩大房产税的试点范围。湖南省房地产研究中心的研究员陈真诚透露说,关于房产税试点的具体城市名单还没有出来,但据说湖南以湘潭作为试点,此次试点和上海重庆不同的是不再是市场的原值而是市场的评估价,另外湖南的某房地产评估机构也表示他们现在确实得到消息,说湖南将试点房产税改革,并且他们已经开始在做房产税税基的培训了。

  近日,国税总局组织了来自全国30多个省市的71名税务系统工作人员在中国人民大学学习房产税的批量评估技术,据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财政研究所教授孙玉栋透露,这是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和国税总局合作举办的针对房地产估价技术应用工作高级专业人员的培训,5月份已经在公共管理学院开课了,它是一个纯技术的培训,应该是在为下一步房产税扩大范围做技术的准备。中国房地产税改革专家组成员曲卫东对媒体表示,这次开班主要是为房产税试点向全国铺开提供技术储备和人员的储备,除了今年年底结束第一期培训班之外,国税总局还将和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在2013、2014年再举办两期类似的培训班。

  除此之外,今年年初中宣部要求在今年6月底之前,40个重点城市要完成个人住房的信息系统的全国联网工作,而这段时间又有消息说,从去年末以来,各地就已经在密集推进存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招标工作,为加快房产税的试点扩容和提高二手房的交易税做好技术准备。

  综合这样一系列的信息,很多人开始猜测了,房产税扩大范围到存量房,很有可能会在明年乃至后年逐步达到全国范围,虽然究竟什么时候开始征收房产税还没有定论,但是业内人士都认为毋庸置疑的是通过对住房环节征税抑制投机性购房、调节收入再分配在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地区已经十分普遍了,在经济欠发达国家也会征收房产税对个人住房进行调节,这是一种必要的经济手段,但是在我们国家目前是相对欠缺的一种手段,而目前相关部门正在采取的一系列的措施也表明说,房产税将会逐步在全国推广开来。 (记者冯会玲)

[作者:陈璞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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