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车辆被“套牌” 不用再奔波两地报案

2012-08-21 07:21:00 来源: 扬子晚报 
字号  

  近年来,车辆“套牌”问题在各地逐渐显现,一些车主莫名其妙地收到了自己从未到过地方的交通违法告知单,造成当事人多次往返车籍地和违法发生地。对此,公安部明确,将实行案件受理首问负责制。即当事人因车辆被套牌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的,对违法行为发生地涉及两个以上地市的,由最先接到报案的公安交管部门受理,不得推诿。

[作者:陈鑫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