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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未与全国交通违法信息联网 外地违法遭遇缴款难题

2012-08-16 07:50:16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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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摘要】

今年2月15日,交通部发布消息称,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交通违法记录已实现联网。这就意味着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湖南、重庆、云南、甘肃、贵州、四川、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广东、青海、新疆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交通违法信息可以共享。

昨日,记者咨询河南高速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得获,河南目前尚未与全国联网,至于具体联网时间,还未接到通知。在联网城市涉及异地违法的非现场处罚,诸如贴条、电子警察摄录、测速仪测速等,有两种缴纳罚款方式供驾驶人选择:一种是交通违法当事人可选择在机动车登记地处理。如天津的车在其他联网省市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违法驾驶人可向天津交管部门申请裁决,并接受相应处理。处理完毕后,天津交管部门会通过联网平台将处罚凭证传递到交通违法发生地。另一种处罚方式是,在交通违法发生地进行处理,如果天津驾驶人在北京交通违法,可向北京交管部门申请裁决,并在北京直接缴纳罚款。

由于河南尚未与全国联网,因此,如果河南驾驶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交通违法信息,只能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通过邮寄的方式缴纳罚款;外省车主在河南高速违法,如果有罚单可以在河南境内任何一邮政储蓄网点缴纳罚款。也可以拿罚单到设立在河南高速省界的17个违法处理站缴纳罚款;如果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或遗失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驾驶人只能到违法所在地交警部门补办后才能缴纳罚款。

    缴个罚款还要跑恁远啊!插图 杨阳

  记者 李红汛 实习生 刘启路

  今年5月份,山西的许先生驾车到河南参加婚宴,在河南境内高速路上因超速违法,为了交罚款,差点“折磨死人”。昨日,河南高速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解释,在河南境内高速路上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只要拿上罚单,就可以到任何邮政储蓄网点缴纳罚款;如果没有罚单,则必须到交通违法行为所在地交警部门补办行政处罚决定书,才能缴纳罚款。在外省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因河南尚未与全国交通违法信息联网,车主可按接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邮寄缴纳罚款。因此,有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决定车主是否少跑路的关键。

[作者:记者 李红汛 实习生 刘启路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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