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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1地市政法委书记换届后均不兼任公安局长/附表格

2012-06-04 15:18:01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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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地市调整政法委书记一职

  据南都记者统计,自去年年底换届以来,共有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江门、湛江、汕头、清远、揭阳、韶关、阳江、河源、汕尾、云浮等14地市对政法委书记一职作出调整。未更换政法委书记的地市,亦普遍出现工作上的变动。

  最普遍的变化是,原本兼任公安局长的政法委书记,在换届之后不再兼任此职,这一趋势在年初就已非常明显。随着广州、深圳、东莞、梅州四市陆续作出调整,目前,21地市政法委书记均不再兼任公安局长,改由一名政府副市长兼任。

  21地市政法委书记平均年龄51.8岁

  据统计,21地市的政法委书记平均年龄为51.8岁。其中,最年轻的是湛江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社工委主任麦教猛,肇庆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社工委主任吴华钦,梅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伟闻,三人均为45岁。

  21地市政法委书记中,年龄最大亦不超过57岁,符合换届中“七上八下”的原则。部分年龄超过57岁的领导干部,则转到市人大任职。如原东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双福(58岁)转任市人大副主任,原珠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杨金华(59岁)转任市人大副主任等,原清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周细牛(58岁)转任市人大副主任。

  10地市政法委书记曾在政法系统任职

  调整中,部分地市出现政法委书记转任副市长,并继续兼任公安局长的情况。如彭定邦从河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转任河源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马伟灵从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转任汕尾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来源:南方都市报南都网)

  据统计,换届后,21地市中共有广州、深圳、东莞、惠州、肇庆、茂名、韶关、潮州、梅州、河源等10个地市政法委书记曾在政法系统任职。

  南都记者发现,换届后,有11个地市出现了专职的政法委书记,亦有地市政法委书记兼任其他要职,多为掌管本地经济重镇。东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志广兼任虎门港管委会主任;珠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焦兰生兼任斗门区委书记;云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锦权兼任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园党工委书记。

[作者: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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