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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应]广州交警支队回应“使用锁车器严打拆牌乱停”话题

2012-08-21 14:56:28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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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记者 陈元 实习生 王湄

    近日,媒体报道“广州市将推广使用锁车器严打拆牌乱停车”引发网友关注。一些网友对此调侃,“锁车”治标不治本,此项措施将催生一个新兴产业“开锁业”的兴起。还有网友认为政府在停车管理上应加强疏而非只重视堵,应多建停车场少罚款。20日晚间,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记者采访,详细回答网民关切。

    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记者:为何要推广“使用锁车器严打拆牌乱停车”,具体如何实施?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主要从规范停车秩序、净化交通环境以及便民的角度考虑,交警部门加大了对机动车乱停放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对于当事人不在现场、违法乱停且影响交通的机动车,依法实施拖吊或使用锁车器处理。对于不按规定安装车牌的机动车,可能衍生刑事、治安隐患,交警部门实施锁车轮进行整治,可以起到及时警醒教育当事人的目的,同时也可以减少当事人由于车辆被拖后误以为车辆被盗警情发生以及减少当事人在违法处理时的周折。

    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记者:一些网民提出,该项措施“治标”,无法“治本”,公共设施建设不配套,此现象无法从根本上得到改善。而“锁车”将会带来另一个新兴行业“开锁业”的兴起。您如何看待网友意见。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交警部门将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车主擅自开锁的,可认定为“阻碍执行职务”,予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车主擅自开锁造成锁车器损坏或者带走锁车器的,还要按价进行赔偿。

    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记者:部分网友赞成广州市淘金东路试行时段性占道停车模式,该模式是否适合推广到全广州市?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该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停车难问题,但如果有车辆超时停车会对白天的交通造成影响,要从根本上解决停车难问题,还是要从规划的角度考虑,提高建筑物停车配建指标,建设更多的路外停车场。根据道路条件及实际交通需求,如果条件成熟,我支队将协调相关部门逐步推广该模式。

     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记者:一些网友质疑交警部门“高额罚款”的款额去向问题,认为既然高额罚款就一定要公布罚款细节,对此您如何看?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为遏制拆牌停车这种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2款、第90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1款第17项,依法对“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广东省道路安全条例》第59条第1款第23项,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如机动车乱停放设置有禁止停车标志或标线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广东省道路安全条例》第59条第1款第13项,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广州市从2000年开始就已经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和支是脱离的,所有的交通违法罚款都直接存进广州市财政指定的账户。

[作者:黄庭满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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