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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丢手机收防盗短信 警察:不能作为立案依据

2012-09-19 09:02:00 来源: 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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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软件发回的短信

  手机落在出租车上,杜先生庆幸自己安装了防盗软件。可是,事情过去8天了,他依然没能拿回自己的手机。

  “我手上有一条防盗软件给我发回的短信,号码的机主正是这个出租车的司机。但是,司机坚称自己没拿,警方也不能根据一条短信立案,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杜先生很苦恼。

  短信

  防盗软件称丢失手机已换手机卡

  9月10日上午,杜先生与朋友从沈阳北站搭乘了一辆出租车。11时40分许,杜先生一行人在大东区辽沈街第三小学附近下车。“刚走出十几米,我就发现我手机没了。我借了一部电话给我的号码打过去,但发现已经关机。”杜先生回忆,等到17时30分许他回到家时,他在妻子的手机上看到一条来自135××××0228的短信。

  短信显示“手机SIM卡已经更换,可以电话联系这条短信的发送号码,帮助找回手机”。杜先生说,这条短信是手机上安装的一个防盗软件自动发送的,“我曾把妻子的手机号设成安全号码,只要我的手机被换上其他手机卡,就会自动给我妻子电话上发送这样一条短信。”短信接收的时间是10日12时40分左右。杜先生赶紧拨打了这个号码。接电话的是一名女士,她承认自己正是杜先生之前搭乘出租车的司机,但却否认自己拿了杜先生的电话。

  “我质问女司机,你说你没拿手机,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卡放进我的手机里?女司机解释说,我们下车以后,又上来三名男乘客。一名男乘客说他的手机停了,需要借用女司机的手机卡上网,并给她10元钱做报酬。”杜先生说。

  失主

  向警方报案为啥不能凭软件立案?

  杜先生的手机是一部戴尔牌智能手机,去年5月份购买,时价近3000元。“手机倒无所谓,但是里面有一些很珍贵的资料,我必须得拿回来。”杜先生认为,防盗软件发送短信的时间距离手机丢失的时间已经过去50分钟,“如果女司机说的是真话,也就是说我们下车50分钟后,她才拉到下一拨乘客,这显然不符合情理。而且哪有借别人手机卡上网的?”在与女司机沟通几次无果后,杜先生决定报警。

  “我先向市民服务热线投诉,了解到这个女司机是狮城出租车公司的。随后,我向警方报案。但是,警方不能根据这一条防盗短信立案,也无法强制这个女司机交出手机。”杜先生说,自己先后到沈阳市公交分局大东治安派出所以及女司机户籍地所在地派出所报案,得到的都是相同的答案。

  昨日中午,沈阳晚报记者陪同杜先生来到狮城(沈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接待人员表示,这名女司机的确在该公司工作过,但她并不是车主,而且现在已经离开公司。车主也证实了这个说法。公司人员当记者面给那位女士拨打了电话,那位女士表示自己的确没有拿杜先生的电话,还建议杜先生报警来解决。

  律师

  不立案并无不妥软件也可作证据

  杜先生感到很沮丧,“之前我安装这个软件就是为了一旦手机丢失,能够方便找回手机。如果这个短信做不了证据,那这种防盗软件存在的意义何在?”

  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革表示,短信并非做不了证据,而警方不予立案的做法也无不妥。“刑事立案需要非常严格的证据,仅一条短信显然不够。但是,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来找回手机。”李振革律师说,想使短信成为证据,需要由相关技术部门提供更多的证据,来证明该软件发送的短信具有指向手机持有者的功能。

  “女司机说自己的手机卡被人借走放在杜先生的手机里使用,这个情况并不符合常理。那么,应由女司机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手机卡到底借给了谁。如果女司机找不到这个人,就应由女司机来承担杜先生丢失手机所造成的损失。”李振革说。

  杜先生表示,自己不排除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此事,但他还是希望有人能主动将手机还回,他会不予追究。(记者刘钊文并摄)

[作者:王永吉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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