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热点

反家庭暴力法列今年立法计划 定义量刑都是难题

2012-05-07 10:10:10 来源: 中国青年报
字号  

  【新闻摘要】

  在全国妇联看来,对“反家暴”而言,现有的法律规定只是一种临时性、过渡性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制定国家级的反家庭暴力法。”

  “目前,世界上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家庭暴力进行了专门立法。”蒋月娥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我们的反家庭暴力法,首先应当确立‘国家干预家庭暴力行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干预机制,建立包括预防、制止、救助、惩罚在内的一整套制度措施。”

但蒋月娥同时表示,给家庭暴力这个“家事”单独立个法,一路有不少“拦路虎”。

  “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的美籍妻子遭打、女演员白静因家庭纠纷被丈夫残忍杀害、北京女子董珊珊新婚不久被殴致死……近年来,类似可被贴上“家庭暴力”标签的“家事案”频现报端。但或许不久后,这些“家事”将有专门的法律来“管”。

  日前,中国青年报记者从全国妇联获悉,一部专门针对此问题的《反家庭暴力法》箭在弦上。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近期透露,“反家暴”立法已列入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此前,全国妇联已连续5年向全国人大提出关于将反家暴问题“入法”的建议。

  有多少家庭正在被“家暴”阴影笼罩?“家暴”是不是不可外扬的“家丑”?国家为何要立法管“家事”?为此,中国青年报记者专访了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

  “家庭暴力早已不是个人私事,制定反家暴的专门法律,将使中国4.01亿个家庭中的成员获得公权力的保护。”蒋月娥表示,“但困难首先在于,一些人对制定专门反家庭暴力法的必要性还有疑虑。此外,如何界定‘家庭暴力’、调查取证困难、适用罪名有争议等,是目前反家暴立法中几道较难解决的坎儿。”

  每个家庭都可能隐藏“家暴”

  殴打、限制人身自由、性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控制……蒋月娥告诉记者,这些都是“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

  “在中国,家庭暴力现象具有普遍性,受害者不仅是妇女,还包括相当数量的儿童和老人。”蒋月娥表示。虽然没有全国性统计数据,但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网络的抽样调查显示,家暴在普通人群中的发生率为34.7%。“而且,家暴的施暴者不受年龄、性格、经济状况、文化程度、社会地位的影响,任何家庭,都可能隐藏‘家暴’。”她说。

  以女性遭受“家暴”为例,全国妇联提供的统计数字显示,去年,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曾开展了全国性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显示,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侮辱、殴打、强迫性生活等暴力的女性,占到24.7%。其中,明确表示遭受对方殴打的女性有5.5%,农村和城镇分别占7.8%和3.1%。

  10年前,同项调查的结果是16%。她分析指出,虽然比例提高的原因比较复杂,越来越多的女性敢于“站出来说话”恐怕是原因之一,“但24.7%这个数字至少说明,目前国内已有1/4的妇女成了家暴的受害者,这个比例已经不低了。而且考虑到有些受访者不愿‘声张’,实际的家暴发生率可能更高。”

  家暴的阴影不仅笼罩着妇女,在一些家庭,未成年子女和年迈父母,也是家暴的“牺牲品”。

  虎妈、狼爸,如今打骂孩子作为一种“教育手段”颇有根基,而随着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被虐待、遗弃的事件,也日益增多。中国青年报记者检索发现,去年,深圳公务员殴打父母一事余波刚平,今年,四川一名4岁女童因教育问题而被家长一掌打死、云南一家长因孩子没写作业而将6岁儿子活埋……类似儿童被家长殴打致伤致残甚至致死的事件,屡见报端。

  蒋月娥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从2004年起,妇联系统受理“家庭暴力”的投诉数量,年均有4万到5万件,去年占到婚姻家庭类投诉的25%。“其中,反映儿童遭受家庭暴力的来电,占家暴来电的5.4%,反映老年父母遭受子女暴力的占2.2%。”

  “家庭暴力具有显著的社会危害性,越来越多的家暴在从一般的打骂,发展成危害公民生命健康的恶性案件。”蒋月娥提供的资料显示,在陕西省女子监狱,仅2007年,因家庭暴力杀人犯罪的妇女有171人,占该监狱各类故意杀人犯罪总数的30.35%;其中,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被迫杀夫案件有163件,占95.32%。

[作者:  编辑:刘丽雅]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