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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租房可租售并举 每万人配备15名社区工作人员

2012-05-07 06:45:02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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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摘要】郑州市房管局保障性住房办公室交易科科长王书江介绍说:郑州市从2010年开始建设公租房,当年出台了《郑州市公租房暂行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政府直接投资建设或委托建设及出资回购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出售。而利用出让土地建设并享受政府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优惠政策的项目,租赁期限满5年的,可以补缴相关减免费用后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出售。目前市场上还未有出租满五年的公租房,因此尚未有公租房出售的情况。

王书江说:目前郑州市建设的多数是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的企业利用自有土地,面向企业职工建设的公租房。此类公租房的租赁条件,相对于针对社会群体建设的公租房,都较为宽松,如果是针对内部职工出售,条件和价格也会相对优惠得多。因此《方案》中鼓励采用租售并举的方式,来满足产业工人的产权需求,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

近几年,郑州承接的产业转移项目越来越多。一些大型企业在落户郑州的同时也形成了少则万人、多则几十万的工人集聚区。而这些集聚区又多位于城市的偏远地带,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同时社会管理体制不顺,社区服务难度加大等问题也日益凸显。工人“气儿”不顺,企业发展恐怕也很困难。

(记者 郑松波)

昨日,郑州市政府出台《西迁入郑大企业工人社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强西迁入郑大企业员工的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住房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提出一系列的要求,确保企业工人能过上舒心日子,让企业正常良性运转。

【住房保障】

公租房可租可售,生活空间不能过小

许多来郑务工人员都把拥有自己的房子当做扎根郑州的标志。《方案》明确提出,公租房要租售并举,可租可售,让工人们不仅能住上房子,而且可以拥有自己的房子。

公租房的建设可以通过六种途径进行。包括:

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吸引开发企业建设并经营;

政府提供优惠政策,支持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并管理;

政府或企业长期租赁,财政给予租金补贴;

政府投资建设或给予贴息补助;

在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配建;

建设大型保障性住房社区。

[作者:郑松波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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