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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新野村民挖出两枚“金元宝” 引发一场争夺大战

2012-05-02 09:45:35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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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过去了,

  法院迟迟不予立案

  陈立虎说,挖出的金元宝是自己老祖宗留下的遗产,理应归自己所有,为此他专门花钱聘请了律师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属于自己的财产。他曾多次到新野县法院上庄法庭要求立案,但一年过去了,法院迟迟不予立案。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新野县法院立案庭进行咨询,一位主管立案的刘副院长接待了记者。他就不予立案进行了解释:陈家老宅发现的所谓“金元宝”,如何认定就是陈家财产,到底是不是金子等问题都很难界定,所以无法立案。这位刘副院长建议陈家到公安机关报案,追回“金元宝”,下一步再打维权官司。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南阳市文物局包主任,他说,由于没有见到实物,无法判断是否属于文物。按照我国文物法的规定,地下出土的文物如果拿不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是个人的,统统归国家所有。

  河南雷雨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家铭告诉记者,老陈家要想打官司,必须证实金元宝为祖上遗物。可从以下方面获取证据:首先证明宅子是老陈家的,比如岁数大的老人证言、地方基层组织证言或者是书证像房契地契之类;其次是陈家在解放后划为富农时有没有向政府有关部门解释过地下有遗物;第三是出土文物(金元宝)有实物最好,如果找不到实物,要向公安机关报案,追查实物下落。

  发稿时,记者获悉,陈家已经就老宅挖出“金元宝”一事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作者:郭启朝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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