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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刊发十起后果严重的网络谣言案例(附案例)

2012-04-16 08:59:32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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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一大学生网上散布“针刺”谣言被拘

  2011年10月20日,重庆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学院06级本科生皮某某在百度重交吧以“我热,针ci事件居然闹到重庆了”为题发帖,引起许多网友关注并回帖。“针ci”信息很快在该校部分学生中传播,并引起了一定程度的不稳定情绪。皮某某后来在发出的“个人声明”中说,他在与母亲通电话时,听说老家永川出现犯罪分子疑似用毒针扎小孩的事件,而母亲在电话中一再要求注意安全,于是他在未经核实真实性的情况下以“‘针刺’闹到重庆”为题在网上发帖。

  皮某某主观上是想提醒同学们注意安全保持警惕,但客观上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鉴于皮某某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实质,警方依法对其作出治安拘留3日的处罚。

  重庆市公安局网监总队一位陈姓警官说,公民在网上散布和传播“针刺”言论,原则上定性为刑事犯罪。鉴于皮某某是在校大学生,尚未有证据证明皮某某是主观故意,警方才作出这样的处罚决定。

[作者:付龙、袁悦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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