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精华推荐 > 本地新闻

滑县原人保局长王自涛贪污受贿 家中被搜出百余发弹药

2012-04-16 08:23:28 来源: 法制日报
字号  

  【新闻摘要】

  现年57岁的王自涛,系河南省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2008年6月19日,因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非法持有弹药罪,王自涛被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4日被逮捕。

  2010年2月4日,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提起公诉,王自涛被控犯贪污、受贿、单位受贿、非法持有弹药等4项罪名。检察院同时指控滑县劳动保障局犯单位受贿罪。

  据检察院指控,2005年9月、2006年9月21日,王自涛以领条的形式,分两次从滑县劳保局会计李某经管的招商引资奖金账中取走现金10万元,后王自涛将领条原件从李某处要回,给了李某104301元的票据来冲抵其取走的现金10万元。而这些票据中,有97181元的票据在会计李某经管的另外一本小金库账中,已经作过支出。被告人王自涛采取重复支出的方法将97181元公款据为己有。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相关方面获悉,河南省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王自涛因犯贪污罪,被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这场从2010年年初开始,经历了两次重审的马拉松式审判,暂告一段落。王自涛所涉的罪名也从最初的贪污、受贿、单位受贿、非法持有弹药到现在的仅贪污罪一宗。

  被控非法持有弹药罪等四罪

  现年57岁的王自涛,系河南省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2008年6月19日,因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非法持有弹药罪,王自涛被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4日被逮捕。

  2010年2月4日,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提起公诉,王自涛被控犯贪污、受贿、单位受贿、非法持有弹药等4项罪名。检察院同时指控滑县劳动保障局犯单位受贿罪。

  据检察院指控,2005年9月、2006年9月21日,王自涛以领条的形式,分两次从滑县劳保局会计李某经管的招商引资奖金账中取走现金10万元,后王自涛将领条原件从李某处要回,给了李某104301元的票据来冲抵其取走的现金10万元。而这些票据中,有97181元的票据在会计李某经管的另外一本小金库账中,已经作过支出。被告人王自涛采取重复支出的方法将97181元公款据为己有。

  检察院指控,王自涛采取类似手段,还将另外一笔金额为34861元的资金据为己有。除此之外,王自涛还通过多种方式,将3笔金额分别为20900元、25500元和50000元的资金侵吞。

  在检察院指控的受贿罪名中,王自涛被指收取了4笔分别来自王某、刘某、祝某的贿赂,包括现金共4万元和索尼摄像机一部。3人在不同时间给王自涛送礼有一个共同动机——“为谋求医保中心主任一职”。

  在王自涛和滑县劳保局涉嫌的“单位受贿”一项罪名中,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06年间,被告单位滑县劳动局,利用劳动局将大病救助保险交由滑县人寿保险公司承保这一业务关系,先后向该公司索取现金62.82万元;2005年至2007年间,滑县劳动局利用本单位部分社保基金在中国农业银行滑县支行开户这一业务关系,先后向该行索取现金4.3万元;2004年至2005年间,滑县劳动局以可以给滑县粮食局未交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解决65%的医疗费为条件,先后向该局索取现金19万元。

  在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中,还有一项颇为引人注目的罪名——非法持有弹药罪。据了解,2008年6月5日、10日,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对被告人王自涛位于滑县道口镇农科路的家中进行依法搜查时,发现其非法私自藏匿77式手枪子弹71发、54式手枪子弹20发、步枪子弹29发、教练弹200发、空炮弹21发。

[作者:  编辑:刘丽雅]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