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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刊发十起后果严重的网络谣言案例(附案例)

2012-04-16 08:59:32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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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地震谣言令山西数百万人街头“避难”

  2010年2月20日至21日,关于山西一些地区要发生地震的消息通过短信、网络等渠道疯狂传播,由于听信“地震”传言,山西太原、晋中、长治、晋城、吕梁、阳泉六地几十个县市数百万群众2月20日凌晨开始走上街头“躲避地震”,山西地震官网一度瘫痪。21日上午,山西省地震局发出公告辟谣。

  山西省公安机关立即对谣言来源展开调查,后查明造谣者共5人。

  35岁的打工者李某某最先将道听途说的消息编写成“你好,二十一号下午六点以前有六级地震注意”的手机短信息发送传播,被晋中市公安局榆次区分局行政拘留7日。

  一名20岁的在校大学生傅某某在网上看到有关地震的帖文后,便在百度贴吧发布《要命的进来》帖文:“我爸的一个朋友,国家地震观测站的,也是打电话来,说震的几率很大!大约是90%的几率,愿大家好运!这绝对权威!”被行政拘留5日。

  在太原打工的韩某某出于玩笑,以“10086”名义发送“地震局公告:今晚8时太原要地震,请大家不要传阅,做好预防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的信息,被行政拘留10日。

  在北京打工的张某为了提高网上点击率,先后在百度贴吧等多地发布《最新山西地震消息》:“山西2010年2月21日地震消息,据官方报道,山西吕梁地区死亡36人,伤亡人数正在统计中。晋中、太原、大同等地未来72小时可能发生不下30次余震,余震范围包括山西晋中、晋南地区、山东西部、河南北部,大家及时防范。”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24岁的工人朱某某为了起哄,在百度贴吧发帖称“山西太原、左权、晋中、大同、长治地震死亡100万人”。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作者:付龙、袁悦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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