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笔受贿大多过百万
知情人向东方今报记者透露,他们在查证董永安的受贿罪案时发现,其受贿次数并不太多,但单笔受贿金额却非常巨大,绝大多数超过100万元,有的甚至高达三四百万元。行贿人多是利用节假日以“礼金”的名义给董永安送的现金。因为这些“礼金”数额十分巨大,很明显这种行为是属于行贿、受贿的严重犯罪行为。
据介绍,董永安的受贿行为从任洛阳一拖集团公司负责人期间就开始了,在其任4年安阳市政府市长期间受贿进入“鼎盛”时期,在两年的交通厅厅长任上,董永安也受贿数百万元。
●案件卷宗高达半米多
一名自称为知情者称,董永安受贿罪案仅卷宗就有10多本,摞在一起竟达半米多高,公诉方的办案人员用了20多天才将全部卷宗详细阅读一遍。
这名知情人说,董永安受贿罪案是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于2011年12月21日移交省检察院立案侦查的。经过初查,司法机关发现董永安涉嫌严重犯罪,并于移交当日立案侦查。同日,董永安被郑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今年1月4日,董永安被郑州市公安局逮捕。经司法机关5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司法部门掌握了董永安的全部犯罪事实。后经河南省检察院指定,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董永安受贿犯罪案的审查起诉。9月12日,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董永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巨额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