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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39岁农民工在郑大一附院就诊时坠楼身亡

2012-10-12 08:26:54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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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脑炎病人从医院4楼坠落身亡

  39岁的孙先生家住泌阳县,一直在郑州打工。今年5月6日早上,家人突然发现孙坐在楼梯上站不起来,出现昏迷状态,遂拨打120,把孙送到郑大一附院抢救。经诊断:孙为病毒性脑膜脑炎。

  5月29日,孙仍有低烧。但医院方面称:“明天必须出院,出院时带上药,回去多喝点开水就好了。”5月30日,孙办出院手续,医生给他开了5天的药。5天药用完,孙仍然发烧。医生让他到当地开药,多喝水,一个月后到郑州复查。6月10日,孙先生再次到郑大一附院就诊。6月12日中午,孙出现胡言乱语、精神异常现象。由于病情严重,影响其他病人休息,4天内,医生先后把孙先生从走廊调到11号病房加床、处置室和10号病房11床。

  6月14日下午5点15分,孙的家人去厕所解手,回到病房发现孙不在病房。随后家人发现孙坠落,医院把孙送到急诊抢救,发现孙头部左侧3处骨折,脑神经断开,肋骨和右腿骨折,肺部出血、积液。抢救6天后孙死亡。

  认为医院失责,要求赔偿各项费用46万余元

  孙的家人认为,医院治疗失误导致孙病情加重,在病人意识不清情况下,未尽到监管、护理、安全保障义务,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导致病人意外从被告5号病房楼4楼窗口坠楼,经抢救无效身亡。在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后,孙的家人将郑大一附院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赔偿其各项费用46万余元。

[作者: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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