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局回应】
政府旧大楼拆了,广场还在
昨日下午,平顶山市文物局文物工作队队长孙清远接受了采访。
据其介绍,平顶山市政府旧址位于矿工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是1959 年前后由苏联专家设计建造,由政府大楼、政府后院和政府广场三部分组成,总面积约为1.8万平方米,坐北朝南,共四层,二楼中部建有观礼台,楼的前方为政府广场。当时可以容纳十万人,大致范围是南跨矿工路至老邮电局、新华书店北侧,而东、西大约各以自由路、民主街为分界,这里曾经举行多次重要的政治集会,“文革”期间曾在此设“辩论台”。
“虽然政府大楼拆了,但是作为政府旧址一部分的政府广场还在。”孙队长介绍说,依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市政府旧址符合第一条“有遗迹存在”和第三条“具有标志意义或典型意义”这两条,因此被列入了文保单位。
孙说,平顶山市政府在旧址办公长达40余年,这座大楼在平顶山市的发展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和较高的文物价值。2005年8月,因城市建设需要,政府搬迁至新城区政府大厦,老政府大楼随后拆除改为商业用地,政府广场仍保留至今。
孙清远还表示,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进行将其保护上升到法律层面,划定保护范围,做出标志说明以及建立保护组织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