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8日电(记者 周英峰)
记者从中央组织部了解到,中共十六大以来这十年,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逐步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2003年至2011年,全国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方式产生各级领导干部59.03万人。
2004年,中共中央印发《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要求,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搭建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平台,拓宽了选人视野,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
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显示,2008年以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方式连续4年被评为最有成效的改革措施。
这十年,竞争性选拔的层次覆盖不断扩大,由科级、处级逐步向局级、副部级领导岗位延伸,由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拓展。104家中央和国家机关开展了竞争上岗,首次用竞争比选和公开选拔方式产生中国气象局副局长、国家信访局副局长、中国农科院院长和国家开发银行行长、北京师范大学校长等中管干部人选。2011年,省区市竞争性选拔厅处级干部占新提拔总数的30.7%,中央和国家机关达到46%。
这十年,竞争性选拔走向多样化。公开遴选上级机关工作人员,17个省开展从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中定向遴选省直机关副处级干部工作。公推公选党政正职,江苏通过两轮推荐、差额考察、差额票决方式,公推公选了16名市党政正职、7名市纪委书记和8名市委组织部长。
阳光下选贤能,竞争中择良才。这十年,各地把扩大民主的要求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以坚实民意基础促进选人用人公信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