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北京电影制片厂位于北三环外的旧址开始正式拆迁(本报昨日曾报道)。昨天上午,北京市文物局回复称,该局建议北影厂原址保护。
据了解,2007年12月19日北京市规划委与北京市文物局公开发布《北京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第一批)》,北京电影制片厂近现代建筑群位列其中,其编号为61号。此次北影厂拆迁,部分市民、学者对此予以反对,称依照相关规定,列入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的建筑原则上不应被拆除。昨天上午,北京市文物局工作人员就此表示,关于北影厂旧址处理问题,市文物局的意见是原址保护。由于优秀近现代建筑工作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牵头,文物局已将意见反馈给市规划委。
北京市规划委工作人员表示,北影厂拆迁问题具体由海淀区政府负责。海淀区政府文化科工作人员则称,北影厂拆迁事宜属于市场行为,政府部门对此并不了解。 (记者周琦 实习记者冯小利 林露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