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国贸在微博中爆料:“某二线女星Y上月末到朝阳分局所辖派出所报案称,某一线女导演对其进行性侵。当日,警察即将双方带回做了笔录。(2012年06月20日华商网-华商报)
前天曝光这件事后,引发各方关注,我们可以不知道谁对谁进行了性侵,但是不能容忍警方的态度,因为此前报道,该起事件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可是华商报报道,长春国贸说,腾讯微博找到了北京朝阳警方,警方表示她们已经和解了。
其实这类娱乐新闻很无聊,但也反映了一些现实,那就是娱乐界常常被曝光的所谓潜规则,但这起事件有其特殊性,是女导演对女演员的性侵,在中国这类事件相当吸人眼球,适合网络传播和炒作。因此消息一出,尽管没有点名是谁,但是一些蛛丝马迹,还是还能表明是些什么人了,因为国内一线女导演不多,那个演员也很容易对号,但这都不是本文探索的内容。
性侵要发生在异性之间,是明显的违背一方意志的性行为,当然不一定就是强奸之内的违法,起码是侵害了对方的隐私,也是违法的行为,也许这是民事诉讼范的自诉案件围内,被害人若不追究,法律也就不会追究,和解完全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