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近千斤病死残猪肉用亚硝酸盐浸泡,并喷洒敌百虫驱赶蝇蚊,制成毒腊肠后堂而皇之地在东莞中堂镇江南农贸市场上出售。4名公职人员受贿后甘当毒腊肠团伙保护伞,使毒腊肠行销市场达4个月之久。
昨天,毒腊肠团伙10名嫌犯及其保护伞4人在东莞第一人民法院过堂。
毒腊肠出炉记
2010年3月,来自重庆的胡林贵开始在东莞做起腊肉生意,并在中堂镇江南农贸市场租下铺位销售川味腊肉。由于收购的猪肉肉质未经检验,胡林贵的摊位经常遭到市场稽查队员的查处。从去年开始,胡林贵联合同在市场卖腊味的刘康清做大腊肠生意,刘康清把自己的侄子刘国富、小舅子刘永富也拉拢入股,老乡叶在均也加入。去年6月,这5人的腊肠黑工厂开始生产。
据胡林贵供述,他们每天向屠场的曾伟中、朱伟全收购病死猪肉,每斤价格为2—7元不等。黑工厂每天利用病死猪肉制作近1000斤腊肠,再以每斤7—15元的价格出售。货车司机叶世科将这些腊肠从中堂镇运送到大岭山,每次可得报酬150元。
刘永富负责毒腊肠生产链的采购,昨天在庭上他说:“我以前卖过猪肉,知道他们(曾伟中和朱伟全)卖的猪肉不好,猪肉颜色很白,一看就是病死的猪肉。”由于知道腊肠的底细,刘永富从来不吃。
朱伟全既是肉屠,也从事生猪贩卖。他称自己出售的死猪肉大部分是“热”死的,拉去焚烧处理就要赔钱。他还说,“热”死的或者打架死掉的猪肉自己家人都敢吃。朱伟全称,每天最少可以卖400—500斤死猪肉。
即使在大冷天,死猪肉存放8小时便会散发异味,招惹蝇蚊。胡林贵等人便往猪肉上盖一层布,再往布上喷洒农药“敌百虫”。为了降低成本,胡林贵浸泡猪肉都用工业盐。
去年10月,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查封了腊肠并送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中堂分局,经检测腊味每千克含敌百虫成分5.8毫克,含亚硝酸钠每千克83毫克,远高于每千克30毫克的标准。
保护伞受贿记
2010年,时任中堂食品药品监督站站长的黎达文曾查处胡林贵上千斤腊肉,胡林贵便开始谋划搞掂黎达文。
多名被告供述,他们每天晚上都会召开股东会,同时商议如何给官员送好处。江南农贸市场主管余忠东自称有熟人可以联系到黎达文,胡林贵等股东一致同意出5000元讨好黎达文,并通过余忠东转送。这一招果然有效,随后一次被查处的腊肠被送了回来。
此后一年间,胡林贵等股东开11次会,同意由胡永贵和刘康清出面行贿黎达文,金额共计5.5万元。
胡林贵还有几个人要搞掂。2009年—2011年间,他们共贿赂原中堂镇中心屠场稽查队长王伟昌及其队员陈伟基13100元,另王伟昌单独受贿3000元。
黎达文供述,他曾通风报信3次,每次检查之前,他都会给胡林贵打电话,让他把问题肉藏起来,并将制作车间打扫干净。为了做足样子,黎达文还坚持每季度去胡的工厂查一两次。黎达文解释:“一方面是政府有检查要求,另一方面也是给胡林贵他们一点压力。”
黎达文的这一招也起到了作用,刘康清供述:“经常担心钱送少了,或者下个月不送,黎达文就会找麻烦。”
据刘康清供述,2009年7月,王伟昌、陈伟基等人在江南农贸市场外查扣了一辆向刘康清运送私宰猪肉的小货车。刘康清为取回被扣小货车和私宰猪肉,送给王伟昌、陈伟基各500元。刘康清和胡林贵联合以后,为了能够让猪肉顺利通过屠场稽查,继续送钱给他们。
庭审中,王伟昌和陈伟基虽然认罪,但均对自己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提出质疑,他们称只是受雇于屠场老板,只负责检查,没有执法权。陈伟基更称自己是屠场的一名临时工。记者 马喜生 通讯员 廖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