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昨晚7点30分,一个ID叫“Avazu艾维邑动”实名认证为上海威奔广告有限公司的微博账号发言称,“我方在此澄清,‘沪上阿飞’账户及微博均为虚构,我方于3月28日注册此账户,并拍摄3张虚假照片(其中手机,钱包等均为同事提供)并与5月3日及4日上传,让网友误认为为真实小偷,均为炒作行为,对此我方深刻表达歉意。”
昨日晚间,威奔广告公司CEO石一对署名为“沪上阿飞”的微博做出说明。他承认,该微博系公司客户经理林某所发,林某在公司工作一年多,注册微博并发布了自称小偷等内容。石一称,林某在发布关于相关的信息时,公司并不知情。
石一表示,微博中提及的青橙手机系客户需要公司策划宣传的产品,相关宣传刚进行一个多月。这次事件相当于一次“病毒式营销”。他一再否认用微博自称是小偷的方式为公司行为。石一说,林某用署名“沪上阿飞”的微博自称是小偷,“可以认为是其个人针对青橙手机宣传的一种创意,这个创意是林某自身的创作,完全没有经过公司的许可。”
昨晚9点37分,威奔广告再次发微博表示,“我方在此再次澄清……此次事件对社会带来不良影响,我司感到深刻歉意,此次行为并非我司自我炒作……”
昨天,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的刘春泉律师在采访时表示,“就像前段时间的假和尚事件,媒体的关注其实正是他们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