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十二五”期间,海口市计划新增保障性住房约6.3万套,实施农村及库区移民危房改造约1.6万户,到“十二五”末,该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率将由目前的25%提高到40%左右。
近年来,海口市逐步降低住房保障的准入门槛,保障对象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逐步扩大到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廉租住房保障标准从2008年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162元,住房面积标准为10平方米,调整到2011年的8619元和13平方米;廉租住房租赁货币补贴标准从9元/平方米·人·月,调整到2011年的15元/平方米·人·月;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1320元调整为15048元。目前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对象家庭,所建房源基本能做到应保尽保。2012年,海口市将进一步降低住房保障的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范围。
当前,海口市已建立起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及农村危房改造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住房保障对象已涵盖所有中等偏下收入的城镇居民,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将得到不断改善。
“十二五”期间,海口市计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约211万平方米,建设资金投入约168亿元。为加大保障性住房融资,海口借鉴住宅商品房市场的预售模式,推行保障性住房预售制度。2012年,海口市将推出“100万平方米”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通过向社会公开招商,利用社会资本进行建设及运营,解决政府“单一投入”的局面。(记者 王晖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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