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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车”渐成城市新型垃圾 归谁管成问题

2012-12-14 16:33:00 来源: 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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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小区附近的通道上,停着几辆报废车,已经一两年了也没人来管。”近日,在本报刊发《桥洞变成“僵尸车”集中营》(详见11月22日A14版)一文后,陆续有读者反映,身边有不少破烂不堪的“僵尸车”占据道路公共资源,有些车一停多年无人问津,不但挡道,还有碍观瞻。

  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僵尸车’到底归谁管”这个问题着实难住了相关部门,有些部门更是茫然以对,“你不要问我,反正不是我们管。”

  “缺胳膊少腿”趴路边

  根据读者贾先生提供的线索,记者昨天下午来到闵行区静安新城。在小区外的一条通道上,一辆没有车牌的橙色厢式货车格外惹眼。“这辆车起码停了5年,从来不知道车主是谁,物业也不管。”记者看到,这辆货车面目有些“狰狞”,不但披满尘垢,四个轮胎也全瘪了。车头的铁皮已经生锈,到处都是破裂的口子,车身上写满了“回收”的小广告。贾先生说,这辆货车停在小区门外的一条主干道上,平时去菜场或轨交站走进走出都要经过它,对居民们的出行影响很大。而小区周边的“僵尸车”绝非仅此一辆,在距离橙色箱式货车约60米处,有一辆皖牌小货车,也是一副被遗弃的惨淡模样。车窗由于积灰太厚,已成了过路者的“留言板”。

  在贾先生的指引下,记者又来到漕宝路1467弄附近,一辆破烂的面包车同样占据了公共通道。这辆面包车车身异常肮脏,车底全是积灰。和其他“僵尸车”不同的是,面包车的窗玻璃上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限车主3天内移走车辆,否则将被拖走。不过,据小区业主们反映,这张纸条其实也就“吓唬吓唬人”,贴了好多天了,却始终无人前来处理。

  无独有偶。读者苏先生也说,他在北蔡镇陈春路绿林路附近,看到一辆灰头土脸的“僵尸车”。印象中,这辆黄色的无牌小轿车始终“驻守”在人行道的空地上,已经有半年之久,看着就让人感觉闹心。

  记者在“汽车之家”论坛上看到,曾有网友上传了自己在五原路上看到的“僵尸车”,结果引来跟帖无数,众多网友纷纷表示,自己也见过传说中的“僵尸车”,有些连备胎都被人偷走了。这些车有的停在小区外的通道上,有的停在较为偏僻的高架桥洞下,还有的直接停在停车场内,比如前两年颇有名气的花园饭店停车场内的白色保时捷,几乎所有到过那里的车主都见过这辆车。

  车变“僵尸”事出有因

  所谓“僵尸车”,其实是对那些长期占据公共资源不曾挪动、或长期无人使用的车辆一个形象的称呼,这些车辆也因长时间的无人问津,车身布满了灰尘,有的甚至“尸骨不全”,损坏现象严重,也影响了市容环境,如今,“僵尸车”已经被称为“城市新型垃圾”。那么,这类车为何会越来越多呢?

  据相关人士分析,“僵尸车”出现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车主买了车,因为种种原因不常使用或不愿使用;车主可能因失踪、犯罪或去世等原因,导致车子无人处理;车子系失窃车辆,或本身来历不明;车主因车辆接近报废,维修代价过高,索性一弃了之;已到报废期限的车辆因车主觉得办理手续太麻烦,干脆卖给二手市场或个人。其中,最后两条或是城市“僵尸车”出现的主因。

  路面执法单位各有难处

  越来越多的“僵尸车”逐渐进入人们的视线,这类城市垃圾已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这类车辆究竟归谁管呢?记者就此问题致电多个可能相关的部门,然而,获得的答案几乎一致:“不是我们管”“没有执法权”。

  【物业】 私人财产无权处置

  记者从物管部门了解到,针对“僵尸车”的问题,物业并没有执法权。若该车辆在小区内正常停放且缴纳停车费,那么无可厚非。但一些长期停放在车库里或小区道路上的“僵尸车”,虽然占据了公共资源,但因属于私人财产,物业也无权将其强行拖走。而对于小区道路外的“僵尸车”,物业就更无权干涉了。

  【交警】 看位置决定是否管

  交警部门表示,一般情况下,一旦有车辆违法停车或因停车不当而影响了正常通行,比如车辆直接停在机动车道上,那么交警会对其予以处罚,如果一时找不到车主,也可以采取拖车措施。但如果这类车是停在人行道上,或者其他空地、小区里,就已经超出了交警的执法范围。“交警执法的一个原则是看这辆车有没有影响交通秩序。”交警部门还表示,最难处理的情况是“僵尸车”依法停车。比如说,明知道这是一辆无主车,停在正规停车位已经很长时间,他们也不会去管。对于这类“僵尸车”,交警坦言,目前法律还存在盲区。

  对于之前本报曾报道的“潘泾路附近桥洞下停着几十辆报废车”一事,交警部门表示,因为停放的报废车数量很多,确实有些“蹊跷”,因此交警部门决定跨前一步主动执法,在报道刊发后,他们已经前去现场调查取证,目前找到了这批车辆的主人,正在着手处理此事。

  【城管】 无论如何都不能管

  记者又致电市城管执法局,得到的回答是“我们无权处理任何乱停车问题”。工作人员解释说,尽管按照市民的普遍理解,人行道上的各种乱象都是由城管来管,但事实上,凡是和车辆沾边的,城管基本都不能碰。“我们执法也有范围和权限,比方说小摊贩在人行道上乱堆物、商铺跨门面经营,这些我们有权暂扣,但乱停车怎么能扣上这个堆物的帽子呢?”

  城管法治研究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说,就目前的执法依据来看,的确没有任何一个条款适用于处理“僵尸车”的。

  其实,这样的回答并不让人感到惊讶。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实施以来,对行政机关的执法程序作了进一步的约束——行政清理须告知当事人。这令清理“僵尸车”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凭借“私人财产”的身份,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经所有者同意的情况下,都不能擅自处理“僵尸车”。而僵尸车成因复杂,要搞清楚每辆车成为“僵尸车”的背后原因就已经很不容易,再要找到车主就更加困难了。(左妍)

[作者:魏巍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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