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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路边炒鸡摊存卫生隐患 三部门互推被指“踢皮球”

2012-08-15 17:56:30 来源: 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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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投诉炒鸡摊子不卫生 三家单位推责任

  8月9日上午,网友“请为百姓做主”在心通桥以《一家炒鸡摊子》为题发帖,反映郑州市文博东路的“金牌超级炒鸡”摊位存在严重的卫生问题。

  “文博东路上有一家‘金牌超级炒鸡’的小摊子,一年四季基本上都出摊。晚上他家严重不卫生,别人没吃干净的鸡块,他总会回锅继续炒。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查处,还周围市民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

  8月9日下午,郑州市卫生局回帖:“饭店饮食卫生,请详细咨询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随后,将帖子转给了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8月13日上午,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帖:“目前,《河南省食品摊贩管理办法》未正式出台,《河南省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草案)中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政府划定区域的餐饮摊贩管理,政府未划定区域的由城管部门负责管理,建议您向城管部门反映该问题。”随后,将帖子转给了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8月13日下午,郑州市城管局又把帖子转回了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8月14日上午,郑州市城管局回帖:“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现场制售食品商户及流动食品摊贩监管职责的通知》,已对食品监管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早点店、小餐馆等现场制售、提供就餐服务场所(提供简单就餐座位的蛋糕房除外)的食品商户,由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我们正与食品安全部门协调,督促问题的解决。”

  8月14日上午,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帖:“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现场制售食品商户及流动食品摊贩监管职责的通知》(郑政文【2010】200号)第(四)条:‘流动食品摊贩未经依法批准占道经营的,由城管部门负责清理整治’。该网友反映的炒鸡摊子非早点店和小餐馆,而应属流动食品摊贩。”

[作者:詹煜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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