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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规划局大队长犯罪后变身科长: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2012-08-15 08:36:29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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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

犯罪后担任领导职务不合适

针对此事,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委员、河南省法学会理事、河南鼎大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陈占军认为,按照我国《公务员法》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如果违反党纪、政纪,视情节轻重,将面临警告、记过、撤职直至开除等相关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另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陈占军说,从逻辑上讲,公务员构成犯罪的,肯定是超出了党纪政纪所能惩戒的范围和限度,至于受到什么样的刑事责任,有关司法机关将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情节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判定。对具备法定的可以或应当免除刑事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可以或者应当免除其刑事处罚。情节较轻和情节轻微两个概念有很大区别,前者影响刑罚的轻重,后者将不被认为是犯罪。案中主人公既然构成了犯罪,想必要比违纪行为严重得多,已经达到罪的程度,即便是其因为种种情节免予刑事处罚,但是不等于说无罪。在这种情况下,在目前法律框架内,身为有罪之人,仍担任领导职务是不合适的,有违有关法律的精神,逻辑上也讲不通。

[作者:记者 韩聪聪 见习记者 曹杰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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