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目混乱,上百万资金随意进出
2009年6月,安徽芜湖长江轮船公司与江东船厂实行合并重组,企业审计处在对原芜湖长江轮船公司进行财务专项审计期间,发现公司账目混乱,有几十万元资金流向不明,而且部分原始凭证留有明显涂改甚至伪造痕迹。审计发现的情况立即引起了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他们决定向检察机关报案。
芜湖长江轮船公司是一家国有大型企业,员工众多,仅离退职工就有数千人,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接到报案后,决定从查清堆积如山的“陈年老账”开始。
很快,检察机关就发现了问题,2007年2月至4月间,芜湖长江轮船公司有1000多万元资金先后被转到新传潍柴产品销售公司、芜湖天时利商贸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而芜湖长江轮船公司和这些公司从没有任何业务往来。虽然这些钱在几个月后全部还到了公司账户上,但动辄数百万元的资金进出,作为芜湖长江轮船公司的总经理居然毫不知情。
查账发现,转出的资金,除330万元到了新传潍柴产品销售公司外,还有860万元最后转来转去,都转到了诚成担保公司的账户上。从工商注册登记材料来看,诚成担保公司是由朱某和石某发起,之后又于2007年6月转让给了汪某、刘某。
办案检察官找到了汪某、刘某,获悉汪某是仓库管理员,刘某是公交公司司机,二人是连襟关系。他们都感到莫名其妙:“我们根本就没有开过什么担保公司,也没有钱开公司。”不过,二人回忆起妻弟王忠华曾经要过他们的身份证,说是有事借用一下,有可能是他利用二人的证件办了担保公司。
王忠华是一名个体经营户,当检察官找到他时,他承认诚成担保公司的实际经营人是他,是和同学姚默凡合开的,与两个姐夫无关。
姚默凡正是原芜湖长江轮船公司财务部经理,他有重大挪用公款嫌疑。然而,姚默凡早已于2008年7月辞职。经过侦查,办案人员发现他正在浙江省宁波市做保健品生意。
姚默凡很快被“请”回了芜湖。在证据面前,姚默凡不得不承认挪用公款10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据他交代,2007年2月,新传潍柴产品销售公司的负责人唐某找到他,称周转资金紧张,请他办理委托贷款。他在未经授权亦未办理任何委托手续的情况下,私自从芜湖长江轮船公司的账户上转出330万元给唐某使用。3个月后,唐某按照姚默凡的要求以部分转账和部分现金的方式归还,并支付利息7万元,这笔利息被其占为己有。
就在姚默凡转出330万元给唐某使用不久,王忠华又找到他,要求和他合伙成立一家担保公司,让他从芜湖长江轮船公司想办法解决资金问题,公司具体运作由王忠华负责,所获利润二人平分。为了获得最大私利,姚默凡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分数次从芜湖长江轮船公司的账户上划出共计860万元资金用于担保公司的注册和经营,并从中获得了30万元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