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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煤气中毒1死2伤 安监科长被判玩忽职守罪

2012-06-04 17:21:36 来源: 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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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书锋)巩义一家煤气发生站手续不全就投入作业,导致发生员工煤气中毒死亡的重大事故。而后,作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该市质量监督局安监科长赵超为他的没有严格把关行为而埋单。近日,赵超被巩义市法院依法判处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2008年10月初,巩义市一家新建的煤气发生站(包括煤气发生炉、煤气除尘过滤塔等)投产运行,但实质上该厂未办理煤气发生炉安全评估证书,也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而对其工作人员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也未严格监督。同时,作为一个有危险性的企业,其未按要求定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谁也没想到,这一切都在酝酿着一起安全事故的发生。

2009年2月27日,该煤气发生站的工作人员王明在使用电辅除尘器时,由于安全意识淡薄,没有提前检查电辅除尘器,自己也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导致发生煤气中毒事故,最终死亡,其他两名工作人员张某、李某也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该厂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立即到巩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补办了煤气发生炉安全评估证书。

赵超是巩义市质量监督局安监一科的科长,负责该市煤气发生炉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正是因为他在对该煤气发生站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没有严格把关,没有对煤气发生炉进行安全管理评估验收,致使该厂煤气发生炉无证运行、操作工无证上岗、危险场所无禁止标志灯,隐患长期存在导致这起煤气中毒事故。因此,赵超也要为他的行为埋单。

巩义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赵超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发生该煤气中毒事故,造成一死二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作者:记者 张书锋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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