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介绍过一个承包商
贪污“小金库”12万元只是刘治温经济犯罪的冰山一角。大量群众举报则集中在刘治温在德州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工程中,一手遮天,大肆收受钱财权钱交易。
“在福利中心工程中,你参与具体负责基建了吗?”
“我没有介绍过一个承包商。有关招投标文件都是由基建工作人员写成报告,经分管局长同意后,才让我走程序性地签字,但我从来没有直接选择过建设单位。”
这是法庭上,刘治温与公诉人的一段对话。然而,事实的真相又是如何呢?
据了解,德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工程于2008年破土动工,是德州市民政局下属的福利院、救助站、军休所等所有二级事业单位的综合办公地点,有大小9栋楼房,实际投资达3亿元。直至2010年3月刘治温调离民政局长岗位时,该工程仍未彻底竣工。
“纵观刘治温的职务犯罪行为,大多是集中在2008年之后发生的。为了使自己对福利中心工程建设能够全面‘掌控’,刘治温可谓绞尽脑汁、机关算尽。”承办本案的检察官介绍说。
按国家政策,投资此类工程必须通过招投标程序来确定施工单位,还需要具备相关资质条件。而在刘治温主持下,德州市民政局却研究决定,对建筑物资的采购,不招标,自行确定供货商。有的物资,如地板砖、木门等属三无产品,遭到施工方的拒绝,但刘治温仍坚持铺装。内外墙涂料、保温材料的品牌、价格表面上是北京“三立”的,但产品实际是德州本地无名小厂的。更有甚者,对900多万元的园区绿化配套工程、600多万元的电梯、300万元换热站机组采购等,他也不搞投标,强行给了有关系的商家。
“也就是说,整个工程都是由民政局说了算,也就是刘治温他一人掌握着承包商的‘生杀大权’。”承办此案检察官说。
赵成军是刘治温的司机,更是他的心腹。刘治温授予赵成军德州市福利中心材料工程部部长一职,主管社会福利中心工程的材料采购。从此,赵成军成为刘治温受贿索贿的得力助手。
为了避免别人怀疑,刘治温一般不会直接和承包商打交道,这样赵成军就成了两者之间沟通的桥梁。工程中需要用到什么材料,刘治温就会安排赵成军去联系,而赵成军会“识时务”地直接或间接暗示承包商给刘治温送些好处费。这样,赵成军就成了刘治温受贿的一个“重要帮手”。
2009年5月,水暖安装商曹某通过与其有老乡关系的赵成军拿到了室外配套工程,曹某为了拿到此工程和结算工程款,曾借助赵成军之手,分两次送给刘治温的妻子姚洪芬现金30万元。此外,还在春节、中秋节分别送给刘治温“红包”3万元。贪内助狮子大开口
在刘治温受贿过程中,他的妻子姚洪芬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在法庭上,刘治温说:“承包商的钱大都是赵成军送到我妻子手上的,至于是什么钱,赵成军从不对我妻子说,妻子也只是让我看着办,而我妻子从来没有说过让我去照顾谁。”
有不少证人证言能够证实,刘治温对指控受贿的辩解,部分还是“属实”的。
刘治温在德州市财政局的家属院内居住,这里门卫保安管理很严,不是熟人很难进去。2009年中秋节,前述水暖安装商曹某去刘治温家送礼,进大门时被该家属院门卫挡住不让进,只好拨打刘治温的电话才得以放行。当曹某进了刘家时,刘治温说了几句话就出家门了,曹某只好将掏出的装有1万元现金的信封留下,并对姚洪芬说:“过节了,你自己看着买点东西吧。”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许多建筑商、供货商为了向刘治温行贿,大都把贿金先交给赵成军,再由赵成军转交给刘治温的妻子。至于是谁送的、因何事而送,起初姚洪芬曾过问几句,赵成军只说,“让刘局长看着办”。后来姚洪芬遇此情形时便不怎么问了,但对一捆捆的百元大钞来者不拒。
2009年,赵成军的姑父在河北秦皇岛经营广东佛山某瓷砖专卖店,经赵成军帮助运作,在社会福利中心工程瓷砖供货招标中中标。然而,数批瓷砖送到工地后,大量货款却拖着不给。于是,姑父凑齐了10万元现金装在一个纸袋送给赵成军。赵成军迅速来到刘治温家中,把10万元现金递给姚洪芬,叮嘱说:“这是瓷砖公司给刘局长的钱,想在回款方面让刘局长帮忙照顾照顾。”事后不久,赵成军姑父的货款便给付到位。
“这是一张40万元的银行卡,是给刘局长的提成。”2010年1月的一天,武城县某机关干部李某把姚洪芬约到财政局家属院附近的一个广场,将一张农业银行卡递到姚洪芬的手里。
李某是刘治温任武城县县长时的老下属,曾求刘治温“帮忙”成功中标,揽下了社会福利中心工程中空调和电梯业务。事成后,李某大赚了一笔,便给刘治温打电话,获得同意后才与姚洪芬相约见面。
由于银行卡每次只能取5万元、还须持李某的身份证,姚洪芬便打电话说“取款太麻烦”。第二天,李某和姚洪芬一起将40万元全部从银行取出。
经查明,在社会福利中心工程建设期间,刘治温非法收受工程承包商、工程供货商贿赂累计164万元。其中,姚洪芬参与受贿147万元,占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