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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局长刘治温叫屈:按潜规则我应该发大财 详情/组图

2012-05-31 10:02:55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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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想当年在台上意气风发的刘治温,如今在法庭上却这样进行自我辩护:“这些年来,我是严于律己、本分做事的,从没有过贪污的想法。社会福利中心工程投资2.4亿多元,按所谓的潜规则,我应该发大财,但我只让老伴收了熟人送到家里的几笔钱,就是想占点小便宜,而对许多其他人送的钱,我都拒绝了……”

  想当年在台上意气风发的刘治温,如今在法庭上却这样进行自我辩护:“这些年来,我是严于律己、本分做事的,从没有过贪污的想法。社会福利中心工程投资2.4亿多元,按所谓的潜规则,我应该发大财,但我只让老伴收了熟人送到家里的几笔钱,就是想占点小便宜,而对许多其他人送的钱,我都拒绝了……”

 

    今年4月16日,记者在山东德州市中级法院的法庭上看到,一起站在被告人席上的有德州市民政局原局长刘治温,还有他的妻子德州市财政局原副处级调研员姚洪芬,曾担任过刘治温司机的德州市福利院职工赵成军。

  法院对他们作出一审判决:刘治温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5万元。法院同时以受贿罪,判处同案被告人姚洪芬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告人赵成军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审判后,刘治温、姚洪芬和赵成军均没有提出上诉。

 昔日清廉局长被举报

  “刘治温不按国家政策办事,违规违法,大肆贪污,权钱交易,他不倒不足以平民愤。”2009年6月,德州市纪委、两级检察院不断接到关于刘治温违法违纪问题的电话举报,网上也出现了大量举报帖子。

  “当年刘治温清正廉洁,为人正派,也确实为老百姓做了不少实事。”在记者走访中,熟悉他的人这样说道。

  “客观地讲,以前我对自己要求还是很严格的。”刘治温在后来反思时也这样说。在没有担任要职之前,他原则性强,坚持拒礼拒贿,对社会上请客送礼的风气更是深恶痛绝。

  据个人简历记载,刘治温1953年出生,大学毕业后,1984年调临邑县县委办公室工作;1990年4月起调到德州地委办公室先后任秘书、科长、副主任;因为扎实肯干、稳重低调,在政治上进步很快,1998年他调任武城县县长;2005年11月,由于能力强,刘治温当上了德州市民政局局长,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整整6年。

  从刘治温的个人履历中可以看出,他的成长经历可谓是一帆风顺。

  根据群众举报以及网络流传帖子中提供的线索,德州纪检和检察机关顺藤摸瓜进行调查,刘治温贪污受贿的问题很快浮出了水面。

  2011年年初,刘治温被德州市纪委“双规”,同年5月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在查办刘治温问题过程中,同案犯他的妻子姚洪芬、德州市社会福利院职工赵成军也相继落网。

[作者:  编辑:徐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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