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亭曾经是城市里一条亮丽的风景线,丰富了我们的业余文化生活,但是当曾经亮丽的风景线异化的既像一个广告塔,又像一个百货店时,我想,重点就不再是像一些人强调的雅不雅观的城市形象问题,而是违法经营该不该管理的问题了。第一,它不具有经营资质,却贩卖一些路边百货店经营的食品、日化等生活杂货;第二,他通过违法张贴广告获得违法收益;第三,他在没有占道证明知违法的情况下,占压道路甚至突出门店经营。
当报刊亭变得不只是一个报刊亭,又给我们的城市管理、道路规划带来负面作用的情况下,管还是不管成了城市执法部门之惑。曾经报刊亭是当地政府专门为下岗职工以及伤残人员等就业困难人群提供的一个就业渠道。但报刊亭的超范围经营使得城市管理出现了盲区,相关的城市管理部门没有职权不能管,如:卫生检查、食品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户外广告检查、占道经营整治等。这些检查对报刊亭是无效的,因为它没有工商许可证之类的证件。当然,不管可以相安无事,歌舞升平。但管了就得负责后期的经营者就业问题、生活保障问题、损失赔付问题。在这些问题上,郑州市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保证了经营者的合法利益,如:一次性赔付3万元、原则上保证每个报刊亭一个公益性岗位,符合低保标准者给予办理低保等。但仍然有很多人在自行拆除报刊亭后仍然不满意,为什么?因为政府没有保障他原来通过违法而获取的那部分非法利。而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的经济利益是否应该得到政府的赔付?我想纳税人的钱也是大家的血汗钱,这是不需争论的问题。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们应该允许一个城市在城市管理上有所创新,有所尝试。就像吃菜,只有尝过了,你才知道这倒看着五颜六色的食物好还是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