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文保“漂移”走
博主:闻 白(媒体人)
让法拉利跑到600岁高龄的明城墙上去玩“漂移”,类似的事件其实并不少见。
曾几何时,多少商家热衷于到万里长城举行活动,觉得这样才叫大气,才叫高规格。直到今天,长城上的这些活动仍未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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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故宫博物院,自从电影《末代皇帝》之后,一直都是各类影视摄制组取景的热门地,更有诸如“三高”演唱会等活动喜欢拿紫禁城当噱头。欣慰的是,如今没有国家文物局的审批,就不能在故宫、长城、避暑山庄等世界遗产地任意拍摄影视剧了。
但更多的文物古迹显然还没有享受到严格保护,包括大量如明城墙这样的国保单位。大众现在都比较熟悉“国宝”,也知道应该珍惜“国宝”。但与“国宝”一字之差的“国保”,显然没有被大众如“宝贝”一样珍惜。
“国保”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简称,指的是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等遗迹。数据显示,国务院公布的前六批“国保”共计2351处。这些“国保”多为名胜古迹,因为和所在地的旅游休闲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为了管理方便,各种的景区管委会应运而生。
说起来,这些与旅游部门纠结在一起的管委会,更像一个“怪胎”:权力说大不大,级别说高也不高,好像什么也做不了主;可是能量说小又不小,几乎掌控着一处国字号文物的命运。而且,保护工作做得少,利用却有些过度,人们总能听到此起彼伏的门票涨价声。在某些人眼里,文物仿佛是摇钱树,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于是参观人数越来越多,为了吸引游客而增加的不合理建筑和游览项目也越来越多。
其实,每一处文物,只有将其管理体制理顺了,各种运作透明了,也许才谈得上真正的保护。没有真正的保护,任何的开发和利用都是无本之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一位西方学者曾说:我们有的,你们迟早会有;而你们所拥有的,我们永远不会有。从这个意义上讲,让每一处文物遗产都能得到保护而不是过度开发、甚至是破坏,是政府,更是每一个公民替人类承担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