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无锡5月7日电:(孙权 夏倩)开顾客送修车辆出去制造交通事故,然后骗取对方保险金“致富”,寻到这条“生财之道”的汽车美容店老板李某和员工数次冒险,最终因同一车辆多次发生交通事故而被交警部门发现。7日,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了3起此类案件,李某等3名被告人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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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今年24岁的李某是贵州人,在无锡承包一家汽车美容店。李某在法庭上称,其是在听说同行用顾客送修车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保赚钱后,产生了赚取差价牟利的想法。
2011年10月29日,一顾客将一辆被撞坏了保险杠的别克车送去李某处维修。李某提出让车主4日后再来拿车。随后,李某找到员工胡某,让其驾车在路上寻找碰瓷目标。胡某借机与出租车相撞,骗保牟利3300元人民币。两天后,李某又叫来员工卞某用别克车再次作案,成功骗得保金3000元。11月2日,别克车车主来取车,见车已经修好,便支付了李某3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作案2起,骗得钱财6300元,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罚金12600元。被告人胡某作案5起,骗得钱财18950元,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罚金37900元。被告人李某作案3起,骗得钱财10720元,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罚金21440元。
法官认为,机动车属于高危标的物,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保险理赔程序较为简便、快速,这使犯罪分子屡屡得手。汽修厂用客户送修的车出去制造交通事故,车子在被撞后虽能被修好,但其各方面性能也会有些折损,而车主却并不知道,这就为日后发生事故埋下了隐患,且车辆发生的每次保险理赔,都要记入这辆车的保险记录,一辆车的事故记录多,以后的续保就会有麻烦。
法官提醒,车主修车应到正规的汽修厂,不要随便把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交与他人,以免他人虚报材料从中获利。车辆修理后,车主及时查阅自己的保险理赔记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