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一个车队,80多辆车全被拍过
从商报记者调查的情况看,因低速被罚,并不是个例。
“我们车队有80多辆车,全都中招了,现在还有5万多元罚款没交。”焦作一拉煤车队杨经理说。
他拿出的罚单上,罚款理由都是: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以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8条第一款。
“我们现在要求司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不被拍。”杨经理说,据他了解,从这里经过的拉煤货车司机90%都被罚过。
除了质疑电子眼的设立不合理外,杨经理还有疑问,罚单上的违法行为代码为4306,按照交通法规定,不但要罚款200元,还要扣3分,但是,“交警只罚钱不扣分,目的让人怀疑。”
回应
事故多发,设电子眼减少事故
司机们的担心和质疑,已经通过网络传达到了济源交警部门。
济源市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副大队长赵江涛说,二广高速济晋段是晋煤南运的咽喉要道,平均每天车流量有4000~5000辆。之所以在1090公里处设立电子眼,是因为这里事故太多,以前,有时一天发生四五起事故。有超速的,拐弯控制不住翻车;有车速太慢的,被后面的车追尾。虽然人伤亡不多,但财产损失很大。
2010年年底,交警部门调查论证后,在这里设立了电子眼,限速60~80公里/小时,事故明显减少,最直观的表现是,如果天气正常,该路段一个月都没有事故。
济源市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常伟说,一些车辆在高速上低速行驶,不仅影响其他车辆正常快速行驶,尾灯较暗的低速车特别是大货车,夜间占用主车道或超车道,与快速行驶的车辆相撞,导致发生追尾事故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据统计,二广高速济晋段自2010年以来,因超低速行驶引发的追尾事故就有19起,其中重大事故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