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4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已届退休之年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廉政公署副廉政专员及执行处首长李铭泽,3日爆出于3年前在铜锣湾摩顿台涉及一宗交通意外,遭残障事主的胞兄代表弟弟入禀索偿。事主胞兄受访时表示,其弟事后曾接受10次开脑手术,现时右边身瘫痪。
据报道,原诉人蔡尚苗,日前代表残障的胞弟蔡健华(48岁)入禀高院,要求廉政公署“二哥”李铭泽作出人身伤亡赔偿。原诉人于入禀状指,事主蔡健华于2009年8月26日早上8时20分,于铜锣湾摩顿台湾景楼对开,因一宗交通意外而受伤,肇事私家车是李铭泽所拥有,指该宗意外是出于李铭泽的疏忽,要求作出赔偿。
原诉人表示,其弟于意外前行动自如,但事后须接受多达10次开脑手术,现时右边身体中风瘫痪。
根据运输署的资料显示,入禀状上列明的肇事私家车的车牌,其登记人的中文姓名为李铭泽,而汽车为一辆日本凌志。廉政公署3日发表声明,指事件只属李铭泽的个人事件,与他的公职无关,由于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廉署及李铭泽不会作出回应。
现年60岁的李铭泽,早年毕业于香港大学建筑系,1977年加入廉署任调查员,由于他表现突出,被同事称为“红哥”,寓意“万绿丛中一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