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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表示物业公示不达标 将约谈并处罚

2012-04-02 08:49:00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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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评】

  未见账单可以举报

  昨日,业主物业工作室负责人邵里庭认为,物业公司未按住建委的要求公示账目,业主应积极向住建委反映举报,目前的规定中对物业管理措施上的各项问题做了明确的扣分处罚,不要采取不交或缓交物业费的方式消极应对。

  2 物业公示账单不够15天

  业主赵女士居住在海淀区肖家河七彩华园小区。昨日,赵女士说,一个多星期前,傍晚下班回家的她发现物业在宣传栏公示了几张账单,但第二天打算拍照留存时,“账单没有了,换成了一些活动通知。”赵女士认为,账单公示的时间不满足住建委要求的15天,“顶多一周。”

  昨日,记者询问10多名小区居民,仅有2人对公示有印象,但没在意,其余人均表示对物业公示上一年度的物业账单和服务合同履行状况不知情。

  对此,小区燕归园物业公司一员工称,早在今年3月10日左右,公司已响应市住建委要求,在网上和小区宣传栏内公示了物业账单和服务合同履行情况。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当时在小区的公示时间确实仅为一周,后来因为其他活动占用宣传栏,就撤下了账单,业主如有不清楚的,可以上网查询。

  【点评】

  公示时间应物业举证

  昨日,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晒账单”应是连续的15天,如果公示时间不够,是不达标的。业主物业工作室负责人邵里庭表示,据他了解,不少小区的公示时间不够15天,公示时间应由物业公司证明,否则视为公示时间不足15天。

  3 条目简单难看明白

  百子湾家园共有4000多户住户,物业费1.57元/平方米。3月16日,物业公司将账单公布在小区各个显著位置,但有业主对小区共用部分收益的收支表示疑问。

  按照公示的账单显示,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入为172.12万元,全部来源于共用部分的车位收入,而共用部分经营的支出费用为100.92万元,其中100.45万元主要为共用部分经营服务成本,包括人工费、保洁费、维护费等。

  “支出的数额很大,花钱的时候,和业主打招呼了吗?具体支到哪里了?”小区业委会主任陈先生说,今年的物业公示报表,没有发给业委会,普通业主没有财会知识,简单地罗列费用并不能满足业主的知情权,“人工费,比如保洁员,只笼统写出总共支出费用,却没有明确表明多少人、每月支给人家多少钱,这些都应该让业主知道。”

  对于陈先生的疑问,昨日下午,物业值班人员称,具体负责人不在,无法答复。

  位于丰台马家堡东路的海户西里小区,2月份就已贴出物业收支账单,账单显示共有部分的经营收支均为“0”。

  业主王女士发现,她居住的34号院1号楼的楼道里,墙上挂着一个减肥广告,“已经好多年了,但不知道这算不算共有收益呢?”

  昨日,小区物业称,该院属于老旧小区,没有电梯广告等收入,所以填“0”,但对于业主提到的广告,物业称不知情,将前往查看。

  【点评】

  看不明白可委托审计

  昨日,北京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业主觉得公示的内容不够详细,有其他想获知的内容,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物业公司应按照规定进行解答。

  如果业主对“账单”有质疑,业主大会可以委托专业的审计机构,对小区物业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没有业主大会的小区,也可以通过业主共同决定,即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就可以委托审计。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刘珍妮 马力 实习生 陈莹磊

 

[作者:贾亦夫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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