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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高管网曝已婚老总"骗色" 帖文引发轩然大波

2012-04-01 11:01:00 来源: 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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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上网互曝个人身份

  “不能就这样被骗了,我要为自己维权!”3月12日,晓敏在厦门某论坛上发帖求助,贴出了她和晓辉的聊天记录、晓辉的个人信息等资料。此后,晓辉也在网上曝出晓敏的个人信息,随后,网站将部分个人信息隐去。目前,该帖点击率已超过16.6万次,回复帖子超过3700条。对于当事双方究竟谁对谁错,网友争论纷纷,引发一场“骗色门”论战。

  3月15日,记者曾尝试多次联系晓辉及其妻子,但是两人都未接电话。晓敏提供的信息显示,事发后晓辉曾表示网络不真实,他并非有意欺骗;他相信不只是他一个人(这样做)。

  记者发现,论坛上一个自称晓辉妻子的网友发帖称,她老公作为一个已婚男士上相亲网站,本身就非常不对,还跟晓敏发生关系,应该遭到道德的批判。帖子里还说,事发后,他们多次打晓敏的电话向她道歉。她还强调,通过晓敏公布的两人聊天记录可以看出,是晓敏主动在先。她现在已经原谅丈夫,以后夫妻俩要好好过日子。

  而晓敏则强调,她原本不想在网上曝光,但没想到男方不但不承认错误,还一直认为她是要敲诈勒索。“我已经辞职,换了住处。我不会离开,还是会在厦门找工作,只是现在不去想感情的事情了。”

  一个要登报一个要起诉

  一边是未婚女孩疑被“骗色”,身心俱疲;另一边是成功男士被曝光,颜面扫地——事件发展到这一步,其实双方都成受害者。但此事并未就此了结。晓敏表示,她要求对方登报或在有影响力的网站或论坛公开承认自己的行为,对方有足够诚意的话,她可以不要求物质上的赔偿。晓辉回应称这是不可能的,他准备打官司告晓敏名誉诽谤。

  就在记者采访晓敏时,晓辉委托的律师打来电话表示,晓敏曝光晓辉的个人信息是违法的,闹上法庭对谁都没好处,双方可以就此事进行和解。目前,双方仍在僵持。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敏辉认为,男方如果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来骗取女方的财物,达到一定数额就可能构成诈骗罪。但男方如果只是骗色,而且没有采用“违背妇女意愿”的方式,那么就是属于道德范畴的问题,只能在道德上谴责男方。此外,晓辉的行为可能很难被认定为侵权,晓敏得到精神损害赔偿的机会并不大。据《厦门日报》

[作者:蒋妍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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