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能停车的路边或路口“临时”停车,只要超过两分钟,哪怕人没下车,都很可能吃到罚单。这样的罚单并非出自交警或协管员的“贴条”,而是来自头顶的电子监控探头或派出所治安探头。记者从交管局法制部门和多个交通支队执法站了解到,随着城区内治安、城管、街道办等各种探头与交管探头联网基本完成,处罚违法停车的手段发生明显变化,以往认为“只要人不离开就算临时停车,交警不会罚款”的观念彻底落伍了。
市民疑问
车子突然坏了也得罚?
“‘庆丰’的包子可比狗不理贵多了,一屉200多。”市民刘鹏(化名)感慨地说。前不久,他在白塔寺路口停车,到路边的庆丰包子铺买早点,前后不过几分钟。结果一天后他接到来自12122的短信:白塔寺路口违法停车,罚款200元。车上虽然没贴罚单,处罚决定却从天而降。
市民孙先生前几天也碰到了类似的事。因为临时办事,冒险将车停在了东花市大街。几分钟后孙先生办完事回来,发现车子并没有被贴条,立马松了口气。没想到,第二天12122的短信来了:违法停车,罚款200元。孙先生琢磨,也没看到有交警或协管的影子,难道是被头顶的治安探头拍了?什么时候治安探头开始管交管的事了?
和前两位相比,杨女士觉得自己很委屈。几天前,她驾车行驶在东兴隆街临近花市路口时,汽车电子系统突然报警,杨女士不敢继续行进,立刻靠边停车,给4S店打电话求助。让她想不到的是,5分钟的电话换来一张200元的罚单。
在执法站观看当时的录像,两分多钟的录像里清晰可见杨女士始终坐在车里。“难道车坏了,警告灯亮了,不敢开了,我都不能停路边打个电话问问吗?”杨女士说。
为什么明明人没离开,探头就拍下来了?到底“临时停车”不会被罚的规矩还算不算数?电子监控探头和治安探头从什么时候开始承担起了处罚违法停车的工作?记者为此采访了市交管局法制处和多个交通支队执法站。
停车
误区
只有贴了条才算告知处罚?
很长时间以来,“被贴条了”一直是“违法停车挨罚了”的代用词,这也让不少市民误以为只有车窗上出现了“条儿”,才算是被罚了。
记者从市交管局了解到,目前处罚违法停车的电子化手段越来越多,从主要大街的路况监控探头到移动执法车都可以拍摄。此外,在很多路口,交管探头只能拍摄闯红灯,不过,附近却装了派出所的治安探头,在一些偏僻小街巷,抬头可见灯杆上装着一个黑色圆罩,里面是治安探头。如今,它们也可以拍摄交通违法。
从前年11月起,城区内治安、交管、城管、街道等各个公安警种和政府机构分别安装的探头开始陆续联网,资源信息共享。目前这一工作已基本完成。交管局法制处表示,根据国务院的相关实施条例和《道交法》的明文规定,这些探头经过公示后,合法性都没有任何问题。
丰台、朝阳等多个一线交通大队的民警接受采访时表示,探头的拍摄和交警协管员“贴条”互不相关,并不意味着“贴条”的工作量会减少。当然,如果某辆车确实“点儿背”,刚被拍了照又被贴了条,只需要接受一次处罚。
人不离车就算“临时停车”?
不少人认为,在路边停车,只要人不离开车,就算“临时停车”,就不会被处罚。
实际上,只有在安装了“禁止车辆长时间停放”标志的路段,车辆才可以临时停车。
在交通法中,确有“长时间停车”和“临时停车”的区分。“禁止车辆长时间停放”的标志为红圈蓝底,左上至右下一条红色斜杠。
交警在现场执法时,如果车上有人,而且司机按照要求立即开车驶离,一般都不会处罚。但在非现场处罚中,并没有劝阻、警告的程序,无需交警先行提示就可拍摄违法画面并据此处罚。如果在这样的路段“临时停车”被拍,以目前探头的拍摄质量,完全可以看清车内是否有人,只要司机没有离开车辆,立即申请复议,基本都能撤销处罚。
记者从市交管局法制处了解到,法律上并未规定“车辆需停稳××分钟之后”才算违法停车。尽管没有明文规定,但为了避免引发市民的争议,在处理“车内有人”的所谓“临时停车”时,操作员往往会多录一段时间,时长经常会设为一两分钟。若是录像中的车辆很短时间内驶离,则不进行处罚。
但民警表示,如果是普通的违法停车,车里没有人,只需几十秒的录像,能够证明车辆停放在这里,就已经足够成为证据。
凡是违法停车都不记分?
杨女士说,身边有朋友因违法停车,不光罚款,还记了3分。“不是说违法停车都是只罚款不记分吗?”
与“禁止车辆长时间停放”相对应的标志是“禁止车辆长时间和临时停放”,常见的标志是红圈蓝底红色叉子。执法站交警介绍,如果在探头拍摄的时候,画面中出现了这样的禁停标志,那么非常遗憾,罚款虽然少了100元,却要记3分。处罚的理由并非“违法停车”,而是“违反交通标志标线”。公安部123号令实施之后,对于持有大货、大客驾照的司机而言,还意味着审验驾照时需要再学习3小时交通法。
民警特别提出,如果是在禁止停车牌子下被拍到,同样只需要短短几十秒,证明车辆在此停放了一段时间,即可达到证据要求,遇到这种标志,司机最好不要冒险。
交警答疑
车坏路上怎么办
——请打双闪设警告牌
现在的车几乎都有电脑系统,一旦在行驶时出现报警或故障,确实让司机紧张。去年4月,司机冀先生因车子在高速路上汽油泵突然损坏,无法提速,于是将车开进应急车道,以10公里的时速开到了下一个出口,结果被以“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处罚。冀先生于是将交管部门告上海淀法庭,认为自己应属于“紧急避险”。但去年11月底,冀先生被判败诉,理由是:车辆出故障后应停车、打开双闪并设置警告牌。他的做法不属于紧急避险。
交管部门表示,如果在城市道路内,车辆突然出现故障或者系统报警,做法是一样的。假如在高峰时间的繁华街道,监控探头中看到司机在路边停车后设置警告牌,非但不会拍摄违法,还将立即通知附近交警前往协助。但如果没有做出这些规定动作,交管部门无法判断到底是违法停车还是车辆故障。
同时市民还需注意,根据《道交法》实施条例,在路口、铁路道口、隧道附近50米内以及公交车站、消防队门前及附近30米内,均不能在路侧停放车辆。 本报记者安然 J060
本报记者甘南摄 J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