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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招股书刻意失实 保荐人须负刑责

2012-12-14 13:40:00 来源: 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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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下称“香港证监会”)强力推行保荐人监管改革。从明年10月1日起,招股书失实保荐人须负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称,并不担心保荐人监管将影响企业到港上市意愿。

  今年5月9日,香港证监会发布《有关监管保荐人的咨询文件》,其中建议保荐人须就虚假招股书负上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若经定罪最高可监禁三年和罚款70万港元。一财

[作者:黄政平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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