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12月7日电 (王昊阳)记者7日从江西省星子县了解到,该县温泉镇一名为“绿野农庄”的饭店公然售卖野味,向客人提供鳄鱼肉、梅花鹿肉和大雁肉,被江西省鄱阳湖保护区督导组暗访发现并查处。目前该饭店被勒令停业,有关部门对野生动物来源正进一步展开调查。
据了解,时值冬季,大量候鸟飞临鄱阳湖越冬,为打击偷猎行为,江西省鄱阳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伍旭东带领督导组前往鄱阳湖畔的星子县进行暗访。12月4日,暗访组深入濒湖乡镇的餐馆、酒家、农家乐饭庄进行摸排,在星子县温泉镇一处名为“绿野农庄”的农家乐饭庄,店主极力推销店内的鳄鱼肉、梅花鹿肉和大雁等野味供客人食用。
暗访组发现此事后,立即将“绿野农庄”售卖野味的情况向江西省森林公安部门反映,要求协办此案,并将该店已烹制成熟的鳄鱼肉、鹿肉和大雁肉分别装盒连同点菜单带回取证。
随后,暗访组和森林公安部门前往星子县政府通报此事,该县立即组织执法人员查封“绿野农庄”,并要求林业局对辖区内餐馆、酒家和农家乐饭庄进行全面暗访,发现问题立即查处。
12月7日,承办此案的星子县工商局副局长李建告诉记者,经调查发现,“绿野农庄”原有的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已被收回,该店属无证经营,目前工商等部门正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视情节轻重再作出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