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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城市早就行动
早在2008年12月26日,交通部科学研究院正式将成都市青羊区确定为全国第一个现代城市综合交通示范区后,青羊区就考虑实行“有位购车”的限制政策。
2010年10月,《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对已购置机动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一定期限内落实停车场所,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2011年12月22日,上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停车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布。首次倡导市民购车自备车位的理念:居民购买自用车辆,应当自备路外车位。
■ 评论
“买车先买车位”不应是必选动作
□东方今报评论员 李春晓
买车前得先有车位,听起来理所当然,但是,做起来很困难。
到底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先有车位还是先有车?纠缠于这些问题,似乎也无法改变城市停车位奇缺的问题。现在城市里,买车容易停车难,已经成为车主的心病;而城市越发拥堵的交通也让它离“宜居”越来越远。
北京有可能凭车位购车,要买新车先开停车证明,这购车新政能缓解城市交通困局吗?凭停车证买车,表面看是提高用车成本,算是市场机制调节,实际上,这不过是限购的又一个变种。对于管理部门来说,车辆“限购”是简捷有效的手段,对于减轻城市交通压力有好处。但是对于老百姓来说,“中国式买车”就是限购,先买车位再买车得增加不少负担。
拿郑州市来说,停车位目前尚缺口20万个。如果要求先买车位再买车,车位缺口本来就大,在车位供不应求的情况下,路还未治堵,停车位就将大幅涨价。
买车先要有车位,执行起来也有一定难度,例如:怎样确定车位归属,是租赁还是购买?车主花钱买证明怎么办?
一车一位的想法是好的,但治堵不能靠“限购” ,“买车先买车位”不应该是个必选动作。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 解决停车难首先要在逐步偿还“旧账”的基础上,不再欠新账。规划、国土等部门要结合出让土地,强制规划用于公共停车的停车泊位,努力扩大配建停车泊位的供给规模,同时政府应加大公共交通投入,发展轨道交通,鼓励自行车出行。
不管是什么形式的治堵政策,不能总是让普通市民埋单、加重用车成本负担。
昨天下午,郑州市某小区内因停车位紧张而乱停放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