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9月15日,北京公安局相关部门公布李天一、苏楠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工作进展情况。公安机关经工作查明,2011年9月6日晚上9点,15岁的李天一和18岁的苏楠,在北京市海淀区马连洼北路西山华府小区附近因纠纷谩骂、殴打他人,并损毁他人驾驶的车辆。9月7日,公安机关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李天一、苏楠刑事拘留审查。审查中,李天一、苏楠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李天一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犯罪,公安机关决定对其由政府收容教养1年,同时依法对苏楠提请逮捕。
据了解,李天一在公安局公布处理结果之前已被送往市未成年劳教所执行收容教养。李天一在劳教所期间,做事低调,不多说话,做事相当稳重。“跟周围的劳教人员都能和谐相处,大家一致认为这孩子比较懂事。他完全能够遵守劳教所的所规纪律,服从警官管理,见警官首先立正并大声喊报告,并不像案发时那样跋扈。”知情者透露。
虽然根据《少年管教所暂行管理办法》规定,被收容教养人员接见、通信的管理要宽于成年犯,家属可以送少量食品,表现好的可以在节假日或家中发生重大变故时由家属接送回家探望三至五天。但李天一在劳教所期间,并未搞任何“特殊”,而是踏实地接受警官的教育挽救,劳教所组织的任何活动,他无一落后,他父母遗传给他的艺术才华,也得到了较好的展示。■线索提供/苟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