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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小区住宅不能改成"日租房"餐馆 房管部门暂停办证

2012-07-10 11:20:56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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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小区“住改商”扰民,

业主有权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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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新建表示,依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据此规定,小区其他业主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出租“日租房”的业主将房屋恢复原状。

[作者:王磊 实习生 杨昭宇 文 记者 白周峰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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