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郑州小区住宅不能改成"日租房"餐馆 房管部门暂停办证

2012-07-10 11:20:56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字号  

【说法】

经营者称想办证 政府部门不给办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租赁市场管理处。经查,该小区“日租房”用于出租的房源未在房管部门备案。记者查询金水区工商局注册科发现,该局目前也没有给该小区住宅出租户核发过类似“日租房”的营业执照。

记者走访还发现,郑州市不少高档小区都存在“日租房”、“家庭餐馆”甚至“美容院”等住宅改变成为商业用房(简称“住改商”)现象。例如,河医附近的鑫苑城市花园、航海路与桐柏路交叉口的帝湖花园、百脑汇附近的正弘数码公寓等。但这些“住改商”经营者均未办理相关证件。

小区“日租房”经营者刘女士坦言,住宅改变成为商业用房需要去规划、房管、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办理相关证照,他们也想取得合法资格,然后合法经营,但是政府部门已经暂停为住宅改商业用房登记办证。

【印证】

郑州办理“住改商” 一个月前已暂停

郑州市房管局房产租赁市场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住宅小区里开起“日租房”、“家庭餐馆”甚至“美容院”,就是典型住宅改变为商业用房。对此,政府部门有严格的限制。例如,一些居民小区一楼本来是住宅,想要改变成为商业用房的话,需要首先去规划部门提出申请。

郑州市城乡规划局一位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住改商”属于改变住宅建筑的使用功能,必须由产权人(单位)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如果城市规划部门同意永久改变使用功能的,产权人(单位)持城市规划部门审批或者处理的文件到市国土房管部门补办土地有偿使用手续,补交地价和办理房地产变更登记。如果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临时改变住宅建筑的使用功能,该类情况下不需要进行房产变更登记。“然后,依据不同情况去房管、国土、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办理相关证件。”

昨天下午,记者和刘女士一起,先后咨询郑州市规划局、郑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双方均表示,郑州市已经暂停为“住改商”登记办证。根据介绍,一个月前郑州市房屋租赁联合管理领导小组曾下文,要求暂时不为“住改商”登记办证。

[作者:王磊 实习生 杨昭宇 文 记者 白周峰  编辑:赵静]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