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质疑
事发后不久,不少网友认为王某被人诬陷,还遭到了刑讯逼供。
复查通报
各个办案环节均符合办案程序,未发现办案人员有刑讯逼供行为。
近段时间,(四川)泸县海潮镇中心幼儿园26岁的教师王某,涉嫌强奸幼女一案,成了泸州街头巷尾的热议话题。
继泸县政府新闻办13日召开泸县海潮案件媒体通气会后,昨日上午,泸州市政府新闻办也召开案情通气会。泸州市政法委副书记郑理,泸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陶琦,以及泸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强,分别对该案件的复查情况及事情最新进展进行了通报。
涉嫌强奸幼女幼儿园教师被刑拘起诉
4月26日,泸县公安局接到受害者家属周某某报案称,海潮中心幼儿园教师王某涉嫌强奸幼女。
接警后,泸县公安局立即派人详细询问了报案人周某某及相关证人,并在监护人的监护下,第一时间询问了直接受害者,对犯罪现场进行勘验检验,对受害者的人身进行检验鉴定,提取了相关痕迹物证。
多项证据指向海潮中心幼儿园教师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5月3日,泸县警方将王某抓获,并于当日将他刑事拘留。
5月14日,王某被泸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犯罪批准逮捕。5月22日,该案被移送泸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6月13日,泸县政府新闻办发布的《关于泸县海潮镇王某涉嫌强奸案的情况通报》称,经初步审讯,王某当场对涉嫌强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多次表示悔恨之意。从5月3日被刑事拘留以来,王某对其实施的强奸行为作了7次较为稳定的有罪供述,公安机关有同步录音录像在案佐证。
网友发帖喊“冤”称王某遭到诬陷及刑讯
然而不久后,泸州多个网络论坛上,出现了不少为王某喊“冤”的网帖。网帖称,海潮镇中心幼儿园园长与受害幼女的父母合谋,诬陷王某强奸,以达到让别人顶替王某职位的目的。这些网帖均认为,王某系诬告陷害且被刑讯逼供。
网帖出现后,泸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先后组织干部对群众、受害人亲属、犯罪嫌疑人亲属开展疏导劝解工作,同时召开镇中心幼儿园学生家长会、教师会,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经泸县政法委调查了解,泸县公安局在办理本案过程中,办案程序合法,不存在刑讯逼供。泸县县委还要求政法委密切关注本案诉讼全过程,督促本案承办单位严格依法办理。
最新进展
市级部门复查未发现刑讯逼供
在昨日的案情通气会上,泸州市政法委副书记郑理对有关情况作了通报。郑理介绍,6月14日,按照泸州市委、市政府指示,泸州市政法委、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泸州市检察院、泸州市公安局组成了专门的案件复查工作组,对此案进行调查。6月15日、16日,工作组向群众公布了复查组成立的决定并公开了联系电话,同时分别独立审查了案件全部卷宗材料,并组织刑事技术专家对案发现场进行复勘。此外,还会见了被告人王某,并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直接办案人员核实了相关办案情况。
工作组《关于泸县海潮镇中心幼儿园教师王某涉嫌强奸犯罪的案件复查情况通报》称,通过复查,整个案件的各个办案环节均符合办案程序,没有发现办案人员有刑讯逼供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定程序及侵犯诉讼参与人的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
目前,王某涉嫌强奸罪一案,泸县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之中。(记者 曾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