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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一年19起留守女童性侵案 12岁女孩怀孕4个月

2012-06-13 10:30:31 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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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害者多为“爷爷奶奶照顾下的留守女童”

  “小丽的遭遇并非个案。”据河南省固始县检察院统计,仅去年,该院就办理了19起农村留守儿童性侵害案。

  检察官向中国青年报记者介绍,这些案件的受害人大部分未满14岁,全部未满17岁。“受害者大多是在爷爷奶奶照顾下长大的留守女童。”

  在小丽的案件中,公安机关调查后发现,曾参与侵害的人竟然达4人之多。

  其中一名同村老人李某,曾以种种借口多次把小丽叫到自己家,对小丽做出猥亵行为,并威胁如果敢透露给外人,就要将她“扔到河里”。另两名学校老师,经常以让小丽送篮球去篮球室为由,在篮球室对小丽进行性侵犯。还有一名远房亲戚,也曾对小丽进行性侵犯。

  事实上,不仅在河南省,近几年来,留守女童遭受性侵犯的事件在全国范围内都屡有发生。

  2011年下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某乡镇的一位年仅6岁的留守女童小凤,被60多岁的邻居老头以小恩小惠的方式多次诱奸,长达半年之久。

  2009年3月8日,江苏省睢宁县古邳镇某村村民曹某趁无人之机,将本村年仅11岁、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的留守女童小容强奸。

  2008年,某地一留守女童被爷爷性侵犯,长达十年才被发现。奶奶出于“家丑不外扬”的心理,一直未对其进行救助。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近年的研究报告表明,在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性侵害案件中,老年人作为较特殊的群体,占比例相当大。在该中心统计的340个案件中,50岁以上老年人实施的性侵害案件有45件。其中,发生在农村的比例特别高,占该类案件总数的82.2%,年龄最大的侵害人83岁。

  性侵害案件中的老年犯罪者,一般都是被害女童的邻居、同村人或家长的朋友、亲属。老年人一般采取给零花钱、买糖果、方便面或买衣服等理由,哄骗被害人后实施性侵害,不少案件中存在多次、长期侵害。

  “这类案件数量之多,一方面体现了未成年人很容易上当受骗,心理比较单纯,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弱。另一方面,也体现了老年人的生活状态令人堪忧。绝大多数生活在农村的老人或者随子女生活,生活不自由,或者丧偶没有再娶,常常感到孤单和空虚。在此情形之下,对身边的未成年人实施了侵害行为。”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研究报告分析。

[作者:实习生 吴琪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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