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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小作坊小摊贩监管模糊 食品安全维权能否政府埋单

2012-06-02 11:38:48 来源: 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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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部门三个圆 三圆相交处是真空

  按照《办法(草案)》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流通类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类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这看似明确的监管分工,实际上并不能涵盖小作坊和小摊贩的食品种类和监管范围。

  常委会组成人员蔡得龙说,这就是说,有固定地点的小作坊,是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但是,《办法(草案)》又规定,在商场、商店、超市或者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经营食品的,开办者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营甜品的,开办者应当依法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而租用商场、商店、超市、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场地、柜台经营食品的,经营者也应当分别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手续,这样就形成了三个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交叉。现在的问题是,对于职责明确的职能部门无法推脱,而对于职责模糊的,他们就是能不管的尽量不管。各个部门无利可图时,都有不管的理由,但是如果可以处以罚款时,又都有处罚的依据。这就形成了三个部门之间的交叉,也是极容易形成监管的真空。

  按照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理小作坊,可是“现做现卖”的又不归他们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类食品摊贩,那么什么是餐饮类食品摊贩?《办法(草案)》规定的是无固定店铺、以烹饪的方式现场制作直接入口的食品,那么这应该是“现作现卖”了吧?这又归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了。但是,我不是烹饪的,我是凉拌的、我是调制的,归谁管?常委会组成人员赵忠远的审议发言一语中的。他说,九龙治水的分段管理,分段多,交叉多,这样自然而然就接口多,接口多就造成管理的模糊地带多,机容易发生食品安全的小作坊、小摊贩,很难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管。

[作者: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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