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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农家捡来“黑孩”8年没户口 记者协调可开抱养证明

2012-06-01 20:21:32 来源: 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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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和养父母及弟弟

8岁的金凤

中原网讯(记者 付倩)捡来的“黑孩子”怎样迈过户口这道坎呢?新郑市一个困难的农家,8年前收养了先天唇腭裂的弃婴张金凤,至今未办户口,村委会多次帮助解决,却因没有抱养证明无法办理落户手续。6月1日,中原网记者从新郑市民政局了解到,张家的情况符合收养条件,可到民政局办理抱养证明。

网友反映:一名唇腭裂女孩被收养8年没户口

5月31日,网友“与人方便”在心通桥发帖反映,新郑市孟庄镇麻线张村8岁女孩一直无法办理户口手续。

6月1日,中原网记者与网友“与人方便”取得联系。

“与人方便”说,5月28日,他去新郑市孟庄镇麻线张村进行慰问,听说了这个女孩的不幸遭遇。

张金凤因先天唇腭裂,8年前被亲生父母遗弃。2004年2月15日,她被孟庄镇麻线张村村民发现,当时很多村民去看热闹,却没人愿意把她带走抚养。村民张中院抱看着孩子实在可怜,如果无人抱走,可能会丢掉幼小的生命,于是将她抱到家中,一晃8年过去,她一直没有办理户口。

张中院家是全村最穷的一户人家,妻子有病,眼睛看东西模糊。张中院身体也不好,张金凤还有一个弟弟,全家人靠养几只羊和两人的低保才能勉强度日。村里小学考虑到他家的特殊情况,让金凤免费入学,但因没有户口不能办理学籍。

村民说,当时没有人报案,村里几次想帮助张金凤解决户口,让她办理学籍,到派出所一问,有出生证明或抱养证明才能办理户口。金凤是弃婴,没有出生证明,加上当年也没有人报案发现弃婴,派出所没有备案。没有派出所的备案手续和证明,民政局不能办理抱养证明。

民政局表态:符合收养条件可开抱养证明

“难道村委会和当时发现金凤的村民的证明,就不能让民政局给开个抱养证明吗?这么困难的一个家庭,收养了一个被遗弃的孩子,给了她关爱,这个社会就不能给她多一点关爱,让她有户口,正常入学吗?希望民政局领导考虑金凤和金凤家的实际情况,出具证明让她入户,享受到正常的义务教育。”网友“与人方便”说。

中原网记者联络到了新郑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郑科长,郑科长表示,张中院家符合收养条件,可以补办收养手续。郑科长说,张家可在孟庄镇派出所补报一次案,由派出所备案后,就可以拿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民政局进行登记办理相关证明。

[作者:记者 付倩  编辑:陈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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