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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警方斩断全国最大盗窃Q币犯罪产业链

2012-05-11 13:25: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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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重庆市警方宣布破获全国最大盗窃Q币案,犯罪团伙涉嫌制作木马程序,通过在互联网上挂马的方式,大规模盗取QQ号码及Q币,自2011年3月以来,先后对1000多万台电脑植入木马,盗取Q币进行贩卖,非法获利600余万元,同时,还将被盗QQ号码广泛用于诈骗好友、靓号买卖、微博推广、垃圾短信等违法犯罪活动。

  本案是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这个以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网络盗窃的犯罪团伙,成员流散全国,以虚拟身份在互联网集结,制作木马程序、研制开发辅助软件,挂马、盗号、洗信、贩卖Q币,犯罪全程“流水线”式作业。

  重庆警方运用先进网络侦查技术,历时两月,行程万里,辗转七省市,将这个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盗窃Q币的犯罪团伙一网打尽,19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绰号“亮亮”的犯罪嫌疑人吴某等1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盗窃犯罪,批准逮捕。

  Q币被盗牵出诡秘夫妻网店

  今年2月,重庆市公安局网安总队接到多起群众报案,称其QQ号码被盗,QQ中的Q币被人非法窃取。

  Q币,是一种虚拟货币,根据深圳市物价局备案,一Q币售价为1元。

  警方调查发现,多名举报者QQ中的Q币被换成QQ仙侠传元宝在游戏中进行了转移,而接收该仙侠元宝的是同一个名为“小懒虫”的游戏ID。

  通过调取该ID交易情况,警方发现,这个名叫“小懒虫”的ID,一个月内涉及交易的QQ号码竟多达1471个,折合人民币近29万元。警方确定“小懒虫”用户具有重大嫌疑,决定对其展开调查。

  经调查,“小懒虫”用户真名梁某,重庆合川人,与其妻明某在淘宝网开设了一间名为“懒虫猫小宝”商店。该店铺网络显示创办于2007年,为四蓝钻卖家,动态评分4.9,远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警方发现从2011年7月起,通过贩卖QQ仙侠传元宝梁某夫妻共销售获利86万余元人民币。

  网络盗窃团伙浮出水面

  警方调取了梁某夫妻的资金往来记录,发现了其主要联系人“亮亮”。循线追踪,围绕“亮亮” 展开调查,一个以“亮亮”为核心、横跨全国的,开发制作、策划组织、指挥种植“木马”,通过“木马”植入盗窃QQ信息,将QQ信息中的Q币进行网上销售的网络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由于网络犯罪全程在互联网进行,具有智能性、复杂性、匿名性等特征,且跨区域进行,受害用户广泛。而作案人员通常掌握了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使用虚拟网络身份通过网络与上下家联系,给侦查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

  面对盘根错节的案情,专案组展开了庞大细致的侦查工作。通过海量的数据侦查、信息比对,厘清了该“产业”的制作木马、挂马、盗号、洗信、销赃等程序,并逐步确定了团伙主要成员及身份:

  “亮亮”(犯罪嫌疑人吴某),团伙核心成员,是网络犯罪圈内“大哥级”的知名人物,具备较强号召能力,具有丰富从业史,2009年曾因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被打击处理,在团伙中主要从事策划、组织、指挥工作;

  犯罪嫌疑人尹某,主要从事“洗信”,按照“亮亮”授意,对盗窃而来的“信件”(记者按:行话,指QQ用户名、密码等信息)进行分类处理;

  “香草”(犯罪嫌疑人翁某)等五人,主要从事“挂马”,开设“楠天网络科技公司”为掩护,通过种植木马病毒,控制客户主机的方式,大肆开展DDOS攻击,帮助“亮亮”传播“QB马”病毒,导致用户感染;

  犯罪嫌疑人吴某等3人,自行开发盗号辅助软件,协助“亮亮”传播木马,收取费用分成;

  “小懒虫”(犯罪嫌疑人梁某)及其妻(犯罪嫌疑人明某),主要从事贩卖Q币,从“亮亮”处以7.0~7.3折从买进Q币,以游戏元宝形式在网店7.9折出售,赚取差价。

  犯罪嫌疑人和某等三人,在“亮亮”指使下,协助梁某夫妇进行“洗信”(记者按:指将“信件”中别人的QQ号、Q币等据为自有)销赃活动。

  在该链条中,最核心的人物是“亮亮”,他控制了装有“信件”的“箱子”,能控制核心数据,其下游犯罪嫌疑人则通过“洗信”占有“信件”中的Q币等,最终通过网店套现。

  “信件”是这个“产业”的核心“资源”,“一手信”的市场价格在1万封“信件”700~800元,而“二手信”则在1万封“信件”几十元。

[作者:张尚初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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